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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安局

第三节 公安局


1957年5月,红旗森林工业局建立保卫科。1958年8月建立红星林
业地区公安局,下设秘书、治安、经保三个股及经济警察队。1960
年5月6日增设政保股。1961年10月经保股和政保股合并为一个调查
股。1962年3月政保服和经保段又分设。同时建立红星公安派出所。
1964年7月成立了预审股。1965年5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结束,成立汤
南、汤北两个公安派出所。
1967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三0二六部队接管红星林业地区公安
局,同年9月成立军管委员会跟代了红星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的管理
权由红星区民兵指挥部行使。1968年1月红星军管会改为红星区人民
保卫组,后又改为人民保卫部。1973年7月将红星人民保卫部改为黑
龙江省红星林业地区公安局和伊春市红星公安分局,下设政保股、治
安服、预审股、红星公安派出析和红星公安局看守所。
1972年2月成立铁前公安派出所,与红星公安派出所会属办公。
1977年成立公安局刑侦股。1979年公安局各股全部改为科。刑侦股
变为刑警队。并成立公安消防监督科。1980年成立技术科和政工科。
1982年3月成立经济警察队。1983年6月经济警察队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