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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前教育

第三章 普通教育

第一节 学前教育


红星区(局)的幼儿教育,自1957年以来,一直没建幼儿园,红
星林业局办公室所属的一处托儿所,能够组织大班、儿童唱歌跳舞和
开展一些游戏活动,每逢“六·一”国际儿童节,也能表演几个节
目。
1960年至1961年,区(局)机关托儿所曾有二名保育员,在大班儿
童中进行过识字,计数的幼儿教育,因没有专业部门抓幼儿教育。此
项工作一直是个薄弱环节。
1978年,红星区建设街办事处办起了红孩子班(幼儿班),招收
学龄前儿童教识字、算数,开展唱歌、跳舞之类活动,取得了较好的
效果,但由于重视不够,到1981年秋就停办了。1982年,上级有关部
门要求,区妇联及教育部门在街道开展幼儿教育工作。1983年,前进
街办事处、团结街办事处相继办起了红孩子班。同年,前进校、团结
核,建设校,各自利用本校的有利条件,开始办学龄前儿童教学班,
选派素质较好的教师任教。
1985年春,出现了私人举办的幼儿班。收4~5岁以上儿童,按国
家规定收学费,教识字、算术等文化知识。是年底实施了黑龙江省教育
委员会颁发的幼儿教学大纲,使幼儿教育工作有了很大进展。到1985
年末,红星区共有幼儿班21个,入园418人,使幼儿教育走上了健康发
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