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电影放映队
第二节 电影放映队
1959年前,红星区(局)没有电影放映设施,职工群众看电影,须
等伊春电影管理站放映队来红星巡回放映时才能看到,一年也看不上
几次。1959年建成文化宫,分区工会购置“E16”苏联马克兰牌电影
机、设放映员2人,在文化宫定点放映,每月放映60多场次,每场观
众一千余人。影片由伊春电影管理站供片,每月供15部。1962年又购
置“E16”国产长江54型电影机。成立电影放映小队,设编3人,巡回
到汤北,汤南各林场放映电影,每月放映两部电影片,20多场次,每
场3、4百人。1963年5月6日购置松花江501型35毫米座机及配套的35
毫米幻灯机。设放映员4人,定点在文化宫放映。每场电影放映前,
先放映幻灯片,宣传党的中心工作和好人好事。同年增设一个电影放
映小队,配两名放映员。从此山上有两个放映队、分汤南队与汤北队
包点巡回放映,每月各放映3部至4部影片,15场次,每场观众400余
人。影片仍然由伊春电影发行管理站供片。
1966年至1975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多数影片被封禁,山上
山下放映队轮放8部“样板戏”和一些批判片。每看一场5分钱,基层党
组织动员职工当做政治任务完成。
1982年,两个电影放映小队解散,改为由山上各林场自行放映电
影、冬林场在自己的青年点,抽出两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
年,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用国产新四到“16”毫米放映
机放映。文化宫配两名专职人员负责发片,或去各林场维修放映机。
每月放映4部至5部影片。影片由汤旺河林业局(原东风林业局)影片发
行分公司供给,每场租影片资8元。同年,伊春北片者林业局投资在
新青林业局建成电视转播台,从而出现了“电视热”。因此,也影上座
率锐减山上8个电影放映点和贮木场俱乐部放映室,于1983年末基本
解体。
1983年,文化宫从贮木场俱乐部调入35毫米松花江5502型座机一
套,设放映员4人。1985年,文化宫全体职工实行财经自理,自负盈
亏承包制。每场影片费按上级规定交50%,其余50%除用于开支和其
它费用外,纯利润同分区工会四六分成,工会得四,文化宫人员得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