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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文艺创作

第三章 群众文艺

第一节 文艺创作


1967年以前,区(局)业余文艺团及基层业余文艺队,演出的节目
大部分是原本,一少部分是自编的、反映林区人民生活和工作的文艺
节目。
1968年以后,区(局)为了加强对文艺创作的组织领导,由党委宣
传部,分区工会,文教科三部门组建成了业余文艺创作领导小组,对
局业余文艺剧团配备了创作员,基层单位也建立了业余审查创作组局
文艺创作领导小组从全局涌现出来的一大批业余创作爱好者中挑选了
17名从事文艺创作工作。其中负责剧本创作的5名;曲艺表演唱创作
的3名;音乐创作的2名;歌舞创作的6名;诗歌创作的1名。他们都围
绕党的中心工作,以本局的真人真事为题材,创作了歌剧《女子筑路
队之歌》《林业工人爱唱歌》以及诗歌、快板、相声、歌曲、宣传画、连
环画等作品,1969年文化馆音乐教师孙洪喜创作的《林业工人爱唱歌》
被中央电视台录音播放,伊春市艺术馆发表。1973年,第二中学党支
部书记边立明和孙洪喜合作创作《新苗茁壮》五场话剧,参加市文艺汇
演获二等奖。1980年文化馆舞蹈教师秦端平和孙洪喜合作创作的男生
小合唱《欢乐的舞台》、《林海晨曲》,参加市文艺汇演获一等奖,并由
伊春电视台播放。1982年,王春堂、孙洪喜创作的《小琴与二黑》和唢
响独奏,参加省文艺汇演获二等奖,并由省电视台播放。1984年鞋楦
广工人崔同水、梁庆伟创作的唢呐独奏《快乐的承包户》和乐器合奏
《奔驰的列车》参加市文艺汇演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