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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食物中毒

第五节 食物中毒


建局后发生四次严重的食物中毒。第一次在1959年10月1日,工程
处二段工地在汤洪岭20公里举行“双十大庆”,(国庆十周年国庆节又
在10月,故称之为“双十大庆”),全体人员于9月30日晚间大会餐。第
二天除2名更夫未食病猪肉外,共有140多人中毒,经及时抢救无死
亡。
第二次是1960年3月,五星河林场有70多人吃蘑菇(棺材盖蘑)中
毒,1人死亡。第三次是1966年,工程处修百米大桥时,在工地吃猪头
肉中毒,中毒人数35人,因及时抢救无死亡。
第四次是1974年秋季,河南农场食堂食用自己种的小麦所制的变
质面粉,食用中毒者30多人,经抢救无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