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生育 (一)机构设置:
1964年,区(局)卫生科兼管计划生育工作。1975年至1978年,成
立区(局)计划生育办公室,周卫生科合署办公,由一名付科长兼任计
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配两名专职人员。
1979年,计划生育办公室独立,地址设在区医院二楼。
1982年,成立上星区(局)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基层
各单位成立了计划今有领导小组,配了专兼计划生育员。
(二)计划生育上作:
1964年,曾一度提倡计划生育和晚婚,但宣传教育不普遍不经常。
措施不力,未引起人们的重视,实行晚婚者寥寥无几。
1965年6月,伊春市计划生育手术队来红星,帮助落实计划生育
措施。党委号召区(局)机关付科长以上干部和党、团员带头落实计划
生育措施,有9名科长做了结扎手术,全区(局)结扎手术123人,男23
人,女100人。同年冬季市十划生育手术队第二次来红星,做结扎手
术293人,男40人,女253人。1963年全局人口自然增长率在62.3‰,
左右。1974年至1978年全区(局)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在6.32‰左右。
1979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由区(局)医院院
长,妇科大夫组成节育手术队,对已婚育令夫妇进行结扎工作,全区
(局)共结扎930例。
同年,各基层单位都配备了专兼计划生育干部,制定和建立了计
划生育岗位责任制,建立了育令妇女登记卡,全面记录有令妇女结婚、
怀孕、生育及节育的实院情况,为计划生育工作积累了可靠的数据。
全区计划生育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低千分之六点四。
1980年至1983年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计划生育若
干规定》及《伊春市关于鼓励晚婚晚育的几项暂行规定》区党委、区政府
颁发了《关于红星区计划生育工作细则》第18号文件。
(三)计划生育宣传月:
1980年,区(局)党委决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的活球,下发了红
星区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组成18个报告团,参加的宣传员143
名;由11人组成的一个节育手术队,在区文化宫召开全区计划生育有
线广播宣传活动月宣传动员大会,各基层单位召开动员会,报告会,
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计划生育,晚婚晚育的方
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宣传月期间,全区(局)印发各种宣传材料2,160份,召开各种
形式宣传报告会212次,举行文艺宣传演出会两次,放映计划生育,
优生优育知识影片二场,观看人数1,600余人次,图片展览十期,炕
头会44次,过街宣传横幅标语三条,张贴宣传标语3,000条,受教面
干部占98%;群众占95%。
1980年结扎1,57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千分之二点三。1981
年全区(局)结扎1,68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占千分之九点零。1982年,
全区(局)结扎171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占千分之十点四。1983年全区
(局)结扎1,85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占千分之六点八。1984年根据中共
中央关于“两种生产”一起抓的指示精神,年初把计划生育指标同各项
生产计划一并下达到基层,区政府伺各基层单位签定了计划生育工作
承包责任制合同书,年终总结检查,实行了奖惩的办法。1984全区
(局)结扎2,11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千分之四点零二。1985年全
区(局)结扎2,14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占千分之六点三二零。自1980年
以后,红星区(局)连续四次被评为黑龙江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见附图)
(见附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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