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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三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机构设置


1957年设红旗森林工业局工资料,科长1人,科员4人。
1958年至1959年改设红星林业局劳动工资科,科长1人,科员4人。
1965年红星区(局)劳动工资科,科长1人,付科长1人,科员8人。
1968年红星区革命委员会劳动组,组长(科长)1人,付给长(付科
长)1人,科员1人。
1969年劳动民政科,科长1人,付科长1人,科员3人。
1980年红星区(局)劳动工资料,科长2人,副科长2人,科员7人。
1985年红星区(局)劳动工资科,科长1人,付科长2人,科员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