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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纪检机构

第五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纪检机构


1948年。建立翠峦流送作业所时,翠峦没建立纪检监察机构。        
1953年7月10日,成立中共翠峦森工局监察委员会,书记王惠君(兼)。    
1956年4月24日,成立中共翠峦区监察委员会,党委副书记王惠君任监察书记。
1958年11月21日,翠峦林业局监察委员会,改为“翠峦人民公社监察委员会”,
高殿贵兼任监委书记,郭永富任副书记。
1961年6月12日,党委副书记孟昭君兼任监委书记,吕元生任副书记。
1965年9月24日,党委副书记李少廷兼任监委书记,吕元生任副书记。
  1967年1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对翠峦实行军事接管,纪检工作中断。
    1973年1月5于发复纪检工作,成立中共翠峦区(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张生
宝任组长,谢泉海任副组长。
1975年9月1日,中共翠峦区(局)委员会纪检组,与区委组织部合并。是年
11月13日,区(局)纪检组从区委组织部分离,恢复中共翠峦区(局)纪检组。
1979年7月21日,成立中共翠峦区(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检委)。区党
委副书记车庆文兼任书记。
1985年,区纪检委书记贾恩成。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