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处理
第三节 组织处理
1954~1968年组织处理情况1968年以前在监察委员会立案228起,结案227
起,结案率为99%。在228起案件中涉及党员220人,其中处级(包括副处级)党员
干部3人,占党员总数1.3%;科级党员干部25人,占党员总数11%;副科级党员干
部43人,占党员总数20%;一般党员干部53人,占党员总数24%;工人党员96人,
占党员总数44%。在所涉及的220名党员中,开除党籍处分42人,占党员总数
19%;留党察看处分40人,占党员总数18%;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5人,占党员总
数16%;党内警告处分56人,占党员总数25%;撤销党内职务4人,占党员总数
1.8%;建议撤销行政职务3人,占党员总数1.3%;免予纪律处分40人,占党员总
数18%。
1969~1979年组织处理情况 1979年以前区纪律检查组立案163起,结案162
起,结案率为99%。在163起案件中,涉及党员175人。其中,处级(含副处级)党
员干部4人,占2.2%;科级党员干部29人,占17%;副科级党员干部36人,占
20%;一般党员干部48人,占27%;工人党员58人,占33%。在所涉及的175名党
员中,开除党籍处分32人,占18%;留党察看处分38人,占22%;撤销党内职务处
分6人,占3.4%;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0人,占23%;党.内警告处分33人,占
19%;建议撤销行政职务5人,占2.9%;免予纪律处分21人,占12%。
1980~1985年组织处理情况 1985年前,翠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93起,结
案93起,结案率100%,在93起案件中涉 及党员108人。其中,副处级党员干部1
人,占0.9%;科级党员干部31人,占29%;副科级党员干部24人,占22%;一
般党员干部30人,占28%;工人党员22,占20%。在所涉及的108名党员中,
开除党籍处分10人,占93%;留党察看处分8人,占7.4%;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
人,占1.8%;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0人,占37%;建议撤销行政职务处分1人,占
0.9%;免予纪律处分 21人,占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