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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纪检工作

第四节 纪检工作


1956~1968年翠峦区监察委员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413件,其中控告信370
件,占来信总数89.6%;申诉信43件,占 来信总数10.4%。
1969~1979年,翠峦区纪律检查组,受理人民群众来信330件,其中控告信264
件、申诉信66件、人民群众来访34次。
1980~1985年,翠峦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人民群众来信527件,其中控告信
377件,占来信总数72%;申诉信50件,占来信总数28%,来访60件。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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