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会
第八章 群众团体
第一节 工会
一、机构
1949年10月成立翠峦林务所工会办事处,负责人李荣。1950年8月改称东北林
业工会翠峦分区委员会,主席李荣。1950年8月撤销东北林业工会翠峦区委员会,成
立中国林业工会翠峦分区委员会,主席张京洲。1967年1月至1975年3月,受“文化
大革命”运动冲击,工会组织被工代会取替。1975年3月恢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工
会翠峦分区委员会(委员制),1982年改称黑龙江省翠峦林业分区工会。分区工会内设
办公室和组织、生活、宣传、生产、女工等1办5部。1984年6月改称黑龙江省翠峦林
业分区工会。
二、历届职工代表大会
1954~1984年召开13次职工代表大会。
(见附图)
三、工会工作
[职工群众生产]在林业生产和增产节约活动中,开展“找差距”、“对指标”。“挖潜
力”,比、学、赶、帮以五好竞赛为目标竞赛活动,开展提合理化建议,推广先进经
验。在劳动竞赛中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国家颁布各项劳动保护方针政
策,控制加班加点,建立出席区和市以上劳动模范人物事迹档案,每逢新年和“五·一”
节召开劳模代表座谈会、联欢会。
[职工群众生活]1949~1985年全区有储金会54个,参加储金会职工7 460人,占
职工总人数76%,金额57 742元。对 839户困难职工进行补助,截至1985年未补助困
难职工57 400人次,补助金额98万元。在节假日期间对退休、伤病职工进行家访和慰
问。帮助去外地治疗养病伤职工办理疗养手续。1984年安排到庐山休假108人,去烟
台和兴城疗养35人,先后与青岛、威海五大连他、洛阳、汤岗子、北戴河、大连等
疗养院取得联系。截至1985年全局有浴池11处,职工俱乐部11处,托儿所20处,
职工子弟中、小学21所。
[工会自身建设]1949年建立工会组织,1950年开始发展工会会员,1952年末,基
层工会委员会 8个,会员2 661人,占职工总人数25.9%。1985年未,全局工会委员
会对个,工会小组 820个,会员9 614人,占全区职工人数94.5%。工会组织干1950
年开始掌握工会积极分子,全局积极分子103人,1965年有794人,1985年1450
人。1973年3月恢复工会组织工作以后,举办5期工会积极分子学习班,交流经验会
3次。1966年以前贯彻从工人中培养选拔干部要求,为党、政、群团输送干部。1980
年开始协助党委管理基层工会干部,建立考核制度。
[职工家属和女职工]建局初期,有职工家属8户,对家属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勤俭
持家教育,开展文化学习等活动,截至
1985年未,全局女职工2 374人,其中会员2 074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五讲四
美”、“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等竞赛活动。在普法学习中,女职工懂得用法律保
护自己。1983年贯彻《女工保护条例》,广泛开展模范家庭、好丈夫、好媳妇、好婆婆
工作。 1985年对全区1510名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工作,各基层单位普遍建立托儿所和
女工卫生室。
[宣传教育]50~60年代开展社会主义企业主人翁教育、工农联盟教育以及扫除文盲
业余文化教育、新旧社会对比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70~80年代进行“四项基本
原则”教育、“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并在职工中开展振兴中华读书活动,截至
1985年全区召开大小动员会246次,板报宣传589刊,广播稿497件,文艺演出18
次,读书小组356个,参加读书活动人数4 526人,图书馆19处,藏书达3.4万册。
[工会财务] 1950年建立东北林业工会翠峦分区委员会,配备财会人员,健全财务帐
目,建立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工作制度和审查监督
制度。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