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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党委会

第三节 党委会


[全区大事]1980~1985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14项决议和决定。      
1981年3月12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全区爱国卫生运
动开展情况汇报。会议作出《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1981年5月19日,
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整顿社会治安、护林防火安全情况和
今后意见汇报。会议通过《关于继续整顿社会治安和护林防火安全的决议》。1981年7
月,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当前农副产品贸易市场情况和
今后安排意见的汇报,并作出相应决议。1984年12月,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 
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森林法(试行)》基本情况及深入贯彻《森林法》意
见汇报,会议作出倍于认真深入学习贯彻执行<森林法>实施的决议》。       
区人大常委会还作出其他一些决议、决定。包括批准试行《区(局)行政和经济体
制及经济管理办法》和13项细则,关于召开区七、八届历次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等。 
“一府、两院”监督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通过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 
府、法院、检察院工作汇报,指出问题,提出要求,对“一府”“两院”(即区政府、区
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执行国家法律、法令情况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监督]1985年9月,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食品
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指出区政府对飨品卫生法》宣
传不够深入,治本建设不够快,食品卫生监督不够好。要求区政府采取积极措施,确保
《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这次会议还审议区政府《关于<经济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
和今后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 要进一步开展《经济合同法》学习宣传活
动,克服那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经济部门部分同志不知法、不懂法和不
熟悉法问题。
  对《森林法》、《会计法》、《刑法》等一些国家法律,区人大常委会都听取区政府、
两院”执行情况的汇报,拿出意见,区政府、“两院”按照会议要求改进工作,促进
国家法律、法令在翠峦区贯彻实施。
[工作监督]1982年 2月,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1981年
全区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及1982年社会治安安排意见的汇报》,1983年9月,七届人大
常委会第对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前段工作情况和下
步安排意见的汇报》。1984年9月,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打击
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情况的汇报》。会上,委员们分析了当前全区治安情况,提出进一步
稳定社会秩序意见。
  1982年6月,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计划生育情况和
今后安排意见的汇报》。会议号召全区青年男女和育龄夫妇,坚决响应党和国家“晚婚
晚育,一对夫妇一个孩子”号召。1985年12月,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区
政府《关于计划生育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开好小口子,堵住大口子,刹住歪
口子,坚持少生优生,把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
区人大常委会还听取“一府、两院”《关于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情况和今后安
排意见的报告》、《关于市场物价情况的汇报》、《关于普通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关
于今冬明春人民生活安排情况的汇报》、《关于街道整顿情况的汇报》和《关于市场管理
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汇报》等项工作报告。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1980~1985年,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57人,其中任职123人,免职34人。在任职干部中,区人大常委会16人; 
区人民政府76人;区人民法院17人;区人民检察院14人。            
在免职干部中,区人大常委会7人;区人民政府20人;区人民法院4人;区人民 
检察院3人。
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采取到会委员举手表决方式,被提请任免干部领全体委员多
数以上同意决定任职或免职。
[代表活动]视察和调查,1980~1985年,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进行8  
次视察,3次调查。视察、调查内容包括《森林法》、《食品卫生法》、物价政策执行情 
况、卫生情况、劳教情况、人民生活情况、集市贸易情况、城镇建设情况等。被视察和
调查单位有贮木场、房舍队、昆仑气林场、么河所等18个及粮店、饭店、食杂店43个
营业点和加工点。           
1982年8月、1983年7月、1984年12月、1985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对群众普 
遍关心的《食品卫生法》、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4次视察。每次视察都有物价、工 
商、防疫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在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视察团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负责
处理。每次视察后,视察团都对区政府工作提出要求。              
1985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民代表对区《森林法》执行情况进行视
察,发现存在用好材打烧柴,变相倒卖木材,乱砍滥伐等问题。视察团责成有关部门
对不法分子进行严肃处理,有的进行罚款、有的进行拘留,有1人因乱砍滥伐,被判处
2年徒刑。
[代表提案]从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到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办理代表提
案448件。其中七届一次会议112件,七届二次会议140件,七届三次会议81件,七
届五次会议81件,八届一次会议34件。每次代表会议后,人大常委会及时对代
表提案进行整理,转给区政府、法院、检察院检查和督促,要求把办理结果答复代表,
报人大常委会备案。
  1983年11月,在市办理代表提案经验交流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把办理提案方法总
结为“四抓”。即“抓快、抓紧、抓实、一抓到底”。
[小组建设与活动]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区人大常委会制订了《翠峦区人民代表
小组活动试行办法》。规定代表小组划分、任务、活动方法和活动要求。区七届人大代
表组建25个代表小组、8个代表联络点。人大常委会采取以会代培办法,组织代
表学习《地方组织法》和有关材料,常委会领导向代表讲解人民代表职责和怎样当好人
民代表等问题。常委会还定期向人大代表发送《会刊》。
  1984年,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后,人大常委会本着“有利生产、有利工作、方便
活动”原则,把八届人大代表组划分28个表小组,7个代表联络点。1982年12月、
1984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3次代表活动座谈会。1983年12月、1985
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又分别组织召开2次代表活动经验交流会。
在每次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上,由在代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代表小组和代表介绍经
验,代表们谈体会、谈认识,最后由人大常委会领导总结一年来代表活动情况,并对代
表活动提出要求。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至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区人大常委会
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61件。其中,七届一次会议至二次会议期间70件,七届
二次会议至三次会议期间18件,七届三次会议至五次会议期间17件;七届五次会议
至八届一次会议期间25件,八届一次会议至二次会议期间31件。
人大常委会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抓好三个五环节,即热情接待;及时转办;
认真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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