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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户籍管理

第二节 户籍管理


[户籍]1951年,治安股负责户籍管理工作。根据1951年中共中央颁发《城乡户口中
管理暂行条例》,健全户口管理办法。实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简易户口登记制度。
1966年开始,外省市农村和部分城市人口盲目流入翠峦,给户籍管理工作带来困
难。椐不完全统计,1956年流入人口523人,根据户口管理政策,给其中13户落农
村户口。
1958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进行户口大复查,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982年,进行人口普查工作,推动户 籍工作规范化。
(见附图)
(见附图)
[派出所]1962年,翠峦林业地区公安局分别建立么河、和平、尖山河3个派出所。
1964年成立保安派出所。是年7月,撤销么河、和平、尖山河派出所。     
  1965年4月,恢复么河、和平派出所。
  1973年11月3日,和平派出所更名跃进派出所。
1983年5月12日,撤销翠峦区联合派出所;设立翠峦区西山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