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所管理
第五节 监所管理
1953年,在121场工队房舍建一个总面积觎平方米看守班,4个房间其中3个
监号,1个看守员号,隶属翠峦派出所领导。其任务是收容看管、教育犯罪分子,编
制6人,班长孙福林。
1955年,森工分局投资在现税务分局南侧,建一处总面积120平方米监所,其中
内设1个审讯室,1个看守员宿舍、6个监号。编制18人,班长张景尧。
1982年11月,在原老保院附近(河北小屯东),建总面积550平方米看守所,办
公室280平方米,监所200平方米,锅炉房60平方米,岗楼门卫10平方米。
1985年末,看守所总面积550平方米,其中看守员宿舍4个、监号12个、审讯室
3个、编制32人,所长许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