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检察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12月10日,成立翠峦区人民检察院,汪振山任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1979年5月14日,张凤翥任代检察长,检察员1人、助检员4人、书记员2
人,人员8人。
分设经济检察科和法纪检察科。截至1985年末。检察院设有批捕科、起诉科、法纪检
察科、经济检察科、办公室5个科室。编制23人,检察长詹国忠、副检察长汪振山、
王凤山。
1980年6月18日,经伊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检察院下设批捕科、起诉科、法纪
科、秘书科。
1981年6月12日,经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张凤翥任翠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3年9月20日,詹国忠任检察长,张凤翥调任区人大副主任。
1985年5月8日,经济法纪检察科,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