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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济审判

第四节 经济审判


1973年11月成立翠峦区人民法庭时,没单独设立经济审判机构。
1982年1月,成立翠峦区人民法院经表 济审判厅,负责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当年受      
理经济纠纷案件6件,结案6件,结案率100 %。
1983年9月,翠峦区开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后,经济犯罪案均由经
济审判厅审理。截至1985年末,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2件,结案10件,结案率
83.3%。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