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信访接待 1973年11月成立翠峦区人民法庭时,没专门设立信访接待室,群众信访接待实行
归口办案,属于哪个组由哪个组办案。
1979年 4月16日,区人民法庭改称区人民法院后设立信访接待室,由倏淑云负
责。1985年,信访接待室由李秀荣、吴永波负责。
1973年11月至1985年末,翠峦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6 466人次。其中婚姻家庭纠纷问题4 820人次,占信访总数74.5%,邻里纠纷问题975
人次,占信访总数15.1%,其他问题671人次,占信访总数10.4%。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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