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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二节 法制宣传


1982年9月成立翠峦区司法科以来,与区人大法制科、区委宣传部、区广播事业
科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983年,以宣传新《宪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结合区法院
公判大会和区公安局对犯罪分子进行定点揭露,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印发法制宣传
材料1120份,编写法制宣传板报40期,区广播站编播法律专题节目108次。同年11 
月6日区文化馆举办法制教育展览,展出报289块,组织机关、街道、学校及企事业
单位参观48场,受教育面达17 684人次。
1985年5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精神,制订全区普法规划,成立翠峦区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基层单位也相应
成立普法领导机构,配备法制报告员185人、法制辅导员224人、法制宣传员274
人。举办普法讲座105次,播发普法稿件218篇,举办法制展览馆,参观人数2.5万
人次,展出法制宣传板报205块,街头宣传板法律常识10次,举办法制宣传画展2期,
举办法制知识竞赛4期,参加人数1.8万人次,订购普法教材1.8万册,编写普法讲义
9部,下发基层单位1000份,印发普法简报45期。参加普法人员40 922人,占全区
总人口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