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1953年,伊春县翠峦镇设2人,负责全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954年,翠峦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靠挂在商业,由国营商业代理。
1955年,翠峦镇实行商业与贸易公司合署办公。既管理国营商业,又行使工商行
政管理权。
1956年2月5日,成立翠峦区市场管理所。
1959年10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商业分离,成立翠峦区工商行政物价管理科。
1960年8月,成立翠峦区市场物价管理所,副所长蔡俊生。
1964年,翠峦市场物价管理机构实打体制改革,即撤销商业科,成立贸易公司,
实行条条管理。商业与工商对内是股与股的关系,对外是两个机构一套班子。前后分别
由高德才、艾毅、宋国恢任股长。
1965年2月11日,翠峦市场管理所改称伊春特区翠峦区物价管理所。
1967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处于瘫痪状态。
1968年,市场管理所由翠峦区革委会管理,后又合并到区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
1970年3月,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管理及商业始终是三个机构,一套班子。
1972年,成立翠峦区市场管理所,所长张富。
1973年,翠峦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编制6人,其中科室编制2人,基层编制3
人,程景福任翠峦区市场管理所所长。
1979年4月16日,翠峦市场管理所改称翠峦区工商行政管理科。同年10月17
日,改称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翠峦分局,隶属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5年,翠峦工商分局下设5个股。即秘书股、企业合同股、企业经检股、市场
管理股、个体股,并设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翠峦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