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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个体工商业户管理

第三节 个体工商业户管理


翠峦区个体工商业户于1953年开始形成,当时仅有14户,其中有旅店1户,商 
店1户,修鞋辅6户,运输业3户,修理业2户,手工业1户。
1956年党对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翠峦区工商业组成“副食商
店”,“东方红旅店”。个体运输业成立“翠峦运输社”,个体农户成立“翠峦镇前进农
业生产社”、“翠光农业生产社”。
1959年以后,个体工商户受到限制,户数逐年下降。
1978年12月末,个体工商业开始恢复,户数由五户增加到47户。
  1979年成立残疾人“福利汽车柳焊车间”。
  1981年随着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翠峦区个体工商业户由51户增加到76户,从业
人数由106人增加到135人。
1982年始,中共中央连续4年先后下发4个1号文件,为发展个体工商业户指明
方向。个体工商户发展到81户,从业人员增加到334人。
1982年,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80]195号文件精神,翠峦区(林业局)
开始对个体工商业户进行整顿。同年9月,根据伊春市商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转发省
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厅、省工商局“关于集体和个体经营医药商品的意见的通知”精
神,严格经营医药商品审批手续。对山上9个林场(经营所)食杂店代卖医药问题进行
严肃调查处理。同年10月,根据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发个体工商业户营业
执照的通知》精神,对全区所有个体工商业产换发营业执照。           
1983年3月,根据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精神,翠峦工商分局召开一次研讨
会,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作用,使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203
户,从业人员增加到334人。
1984年3月开始,为全区418个个体工商业户发放全国统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照》,同年7月,翠峦区工商分局着重贯彻了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
革、放宽政策,搞活流通意见的报告》10条意见。从业人员从1983年334人增到
855人,其中外来人占5%。同年9月,又下发《关于个体工商业登记管理中几个有关
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个体经营政策,疏通流通渠道。
  1985年3月1日,根据黑工商(1985〕7号文件精神,按照伊春市实际情况制定
《伊春市年检验照的补充规定》,翠峦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对全区537个个体工商业户进行
年检验照,对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对不符合规定的加以纠正,对违
章违法行为者视情节进行处理,取缔无证经营,基本做到“三统一”和“三符合”(即
企业名称、牌匾、印章统一;从业人员、企业地址、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相符合),翠
峦区(局)个体工商业户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