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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八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5年7月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和黑龙
江省人民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翠峦区召开第一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会议讨论通过
《翠峦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具体规定协会性质、任务,选举产生翠峦区个体劳动者协
会,接纳会员208名。
自1980年开始恢复个体工商业户以来,1985年7月成立翠峦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全
区有个体工商业户416户(其中工业、手工业157户,运输业74户,商业147户,服务
业14户,修理业21户,建筑业1户,其他行业2户),从业人员738人,个体工商业年
积累资金117.5万元;年营业额达17.9万元,每年向国家缴纳税金6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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