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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进货供应

第二节 进货供应


[进货]翠峦林业局一、二、三类物资分别由国家物资总局、林业部和省森林工业总
局所属物资供应部门及市物资局供应,从各地物资部门采购。1948~1965年,由上级 
主管部门按计划进货,主要物资有钢材,钢丝绳、铁线。玻璃、水泥、煤炭,各种油脂
材料及汽车、拖拉机、油锯等零配件。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管理 
失控,物资采购工作比较混乱,山上林场、经营所派专人到全国各地采购物资配件。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翠峦区(局)根据物资进货实际情况,对物资管
理工作进行全面整顿,混乱现象有所改变。截至1985年末,各基层单位采购物资实行 
管理一个口(物资供应科),不准无计划从外地进货。林业局物资供应科根据翠峦林业
局物资供应实际情况,从全国各地物资供应部门进货。
[供应]建局初期,翠峦林业局物资供应实行实报实销供应管理制度。1953年,物
资供应工作实行计划供应管理制度。年初各购货单位向供应部门呈报本单位购货计划,
计划审批后,按计划限量供应。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供应工作受到
冲击,计划管理失控,物资超量消耗比较严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翠峦林业局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加强计划供应和物资核算管理工作,采取先
计划内,后计划外;先重点,后一般;先企业,后地方的原则。统配物资和林业专业物
资实行限量审批供应,不准串用和挪用。 1985年改革物资供应管理办法,对林业企
业内部实行转帐拨料制。生产资料和部门统配物资,进入市场流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