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第四节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建局初期,翠峦森工分局物资供应实行 供应制,即各伐木场、车间使用的物资材料
出库就报销,无人计算成本。1960年,在工业学大皮运动中,侧重抓企业修旧利废工
作,每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下达年度回收任务量,在年初将总任务分解,根据各单位生
产实际消耗情况,分别下达具体回收指标,以保证林业局回收任务完成。同时建立健全
有关物资品种“以旧换新”制度。1974年,成立翠峦林业局废旧物资回收站,地点设在
林业局物资供应科,配备3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截至1985年回收废钢铁520吨,有
色金属4.4吨。物资料修旧利废工程,把回收来部分废钢材进行加工,改制成水材生产
中集材装车用的锁带钩、履带针等零部件,供应山上林场使用。此外,每年修滑车100
余部,年均创产值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