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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管理制度

第六节 管理制度


建局初期,生产作业所在基层设置物资材料分库,生产、生活物资在冬季从河道 
(当时没有公路)运往分库储备,物资管理采取实报实销供应制度,物资管理方式比较
简单。1964~1966年,各林场、经营所生活物资从林业局物资供应部门分出,林业局
成立小工队,林业生产进入机械化作业时期,物资分店撤销,物资供应实行保送制,
即林业生产所需物资全部由物资部门负责送货到山上生产第一线。局物资部门设物资保
送组,配备保送人员和运输车辆,保送物资由保送员按生产计划定期组织实施,有特殊
情况,随时送货到林场、经营所。1967年林业企业内部实行内转拨料制,对集体、地
方企业实行销售制度。物资部门除汽油、柴油、水泥大宗物资保送外,其他物资均由用
户单位到物资供应部门办理开票、出库手续,逐步完善物资入库、出库制度和物资储
存、保管制度。但由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物资部门受到冲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
位,1976年,林业局物资科根据物资供应、消耗情况,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资料,建立统计工作制度。其中规定,“各林业基层单位必须在每月5日前向局物资料
提交做资消耗月报载”。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物资管理各项制度得到
恢复和完善。1982年,局物资科在企业整顿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岗位责任制,
明确工作人员职责范围,进一步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制度、物资仓库管理制度。截
至1985年末,翠峦林业局各项物资管理制度有30项,在管理工作实践中逐步完善,
使翠峦区(局)物资管理迈入科学化、制度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