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设备维修 1984年以前,翠峦林业局机修厂实行三级管理检修体制。1985年在企业改革中,
结合外地经验,由原来三级管理制变二级管理制;经一年多实践证明,二级管理有很多
地方不适应工作需要,又由二级管理变为三级管理。
机修厂主要生产任务承担林业局汽车、拖拉机等大、中型修理。1985年有职工211
人,管理干部26人。
各种维修车辆,进厂由调度下达生产命令单,技术验收股进行外观检查并做出厂记
录,然后通知检修车间,按照生产工艺流程顺序进行检修。由技术员确定修复件及更换
件予以记载。各道工序承修完毕后,认真调试,达到规定标准后,才进行整机组装,结
束后进行磨合(冷研、热研和走合3个部分),无异常所见,方能进行外观修整和喷
漆及编号,交厂入库。车辆出厂,由厂技术验收股、林业局机电科驻厂验收员和送修单
位技术负责人及接车司机共同验收后,送修车单位,三方签字方可出厂接车。每台车维
修均存档备查。
(见附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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