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低温冷害、霜冻
第三节 低温冷害、霜冻
一、低温冷害
本县有延尺型、障碍型和混合型三种低温冷害,是影响本县粮食产量的主要自然灾害。是
粮食单产不高,总产不稳的主要原因之一。其特点是发生频率高,危害程度重,受灾面积大。
特别是水稻受害年份较多。本县因冷害减产的年份有1969、1971、1972、1974、1976、1979年,
平均每隔1一2年就发生一次程度不同的低温灾害。单产大幅度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积温年际
间的差异而造成。积温的变异主要受温度状况和日照长短的影响。以1971年与1972年为例:大
于或等于10℃积温,1971年为2 406℃,1972年为2 409℃,相差无几,由于1971年 6、8、9三
个月平均气温比 1972年高(6月高 1.1℃,8月高0.1℃,9月高0.9℃,亩产1971年为239斤,1972
年为201斤。
二、霜 冻
由于地势影响,初终霜东部与西部相差很大。终霜相差多达一个月,初霜相差多达16天。
山区地势高,气候冷凉,多遭霜害。秋霜冻影响比春霜冻大,当地有“不怕春霜打,就怕秋霜
冻”的说法。1951年全县早霜致灾,农田受灾245 424亩。1952年5月中旬,全县普遍出现晚期
霜冻,冻死禾苗78 657亩。1972年由于早霜出现在9月上旬,致使大秋作物严重减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