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林场、贮木场简介 海林林业局建局初期,下设 7个林场。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和林区森林资源的演变,在建
局后的10多年里,对全局的生产结构、管理结构及采育比例和经营区划等做了多次调整,并逐
步续建了一些林场和森林经营所。
1959年,新建治山林场。
1963年,新建密江森林经营所、二十二森林经营所和三部落森林经营所;改建治山、横道
河子、道林等林场为森林经营所。同年,建柳树河子林场和夹皮沟林场。
1964年,局属各森林经营所仍保留旧制,将局属林场全部撤销,新建 8个作业小工队承担
全部森工采伐任务:在密江(今新场部)建第一小工队;在柳树河子(今胜利)建第二小工队;在
原密江林场奋斗工段建第三小工队;在二十二林场的六里地、南望沟、二十沟分别建第四、五、
六小工队;在原三十五林场三道关工段建第七小工队;在原夹皮沟林场建第八小工队;同时建
三十五综合服务站和横道河子、道林、治山、三部落、三十五、山市、夹皮沟、二十二、密江、
柳树河子 9个服务站,这些服务站分别承担各自驻地的森林经营所或小工队等单位的后勤服务
工作。因为这些服务站的主要领导大都由原林场领导担任,而在小工队又兼任领导职务,所以
小工队与服务站基本上属于一个单位。为适应生产经营结构的调整,撤销了海林汽车队,将所
有运材车辆全部分配到各小工队,承运小工队采伐的木材。
1965年2月,在海林成立海林汽车运输管理处,同年9月又在山市成立汽车运输管理处,将
运材车辆集中到两个管理处,分别承担南、北两线的木材运输。
1966年,实行场所合一,撤销二十二和密江两森林经营所分别并入相邻的小工队。
1968年7月,局属各森林经营所的领导机构全部改称“革命委员会”。同年10月局属的8个
小工队和10个服务站撤销,恢复林场建制。原密江林场改称红旗林场;原密江林场奋斗工段扩
建为奋斗林场;原柳树河子林场改称胜利林场;原二十二林场改称东方红林场;原三十五林场
改称东风林场;原夹皮沟林场改称前进林场,新万山红林场 (原第四小工队)和向阳红林场(原
第五小工队)。
1972年,恢复原二十二、密江两个经营所的建制,新建东风(在三十五)和胜利(今胜利)两
个经营所,东方红森林经营所,经营面积30 017公顷,包括万山红施业区;红旗森林经营所,
经营面积9 643公顷;胜利森林经营所,经营面积 13 305公顷。包括奋斗施业区;东风森林经
营所,经营面积24 775公顷,包括向阳施业区。
1973年,红旗林场撤销,并入红旗森林经营所。
1974年,各林场、所恢复旧称,即:三十五、密江、山市、道林、横道河子、治山等 6个
经营所和柳树河子林场、夹皮沟林场、三十五林场、二十二林场、大石沟林场和五十八林场,
只有奋斗林场仍延用其名。
1975年,撤销三十五森林经营所并入二三十五林场。1976年,撤销柳树河子林场,做为一
个工段并入奋斗林场。1979年,新建青岭子森林经营所。
至1985年,海林林业局直辖6个林场和7个森林经营所。
贮木场概况
海林贮木场:总面积16.2公顷,生产面积15.4公顷,年最大吞吐量12万立方米,最大贮存
量3.1万立方米。
横道河子贮木场:总面积4.5公顷,生产面积3.2公顷,年最大吞吐量 4.5万立方米,最大
贮存量2万立方米。
山市贮木场:总面积8.5公顷,生产面积6.2公顷,年最大吞吐量5万立方米,最大贮存量2.5
万立方米。
海林林业局1958年各林场(所)概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