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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沿革

第三章 邮电

第一节 沿革


 
 

  一、驿 站

  清康熙四年(1665年)宁古塔将军驻地(今海林县旧街乡古城村)就有通往乌拉(今吉林市)等
地的水陆驿道,为政府传递公文信件和军事情报。清光绪七年 (1881年),修筑宁古塔新城(今
宁安县宁安镇)至三姓 (今依兰县依兰镇)间驿道,全长六百里,沿牡丹江左右岸各一条。江东
驿道在县境内设有头站(今柴河镇江东村)、二站、三站、小三站、四站五个驿站;江西驿道在
县境内设有鳑头岔站、沙河站、细鳞河站、二道河子站,由此至三姓莲花泡站,开通了该内地
公文、信件的传递。

  二、文报局

  海林文报分局设于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4月1日。局址建在海林站交涉分所。局内设司
事一名、报差三名,属官办,经费出自地方。主要任务经办官、商文报,有时也代递民间通信。
此外,还负责通过信差传递绥芬厅的文报经转任务。初期乘火车到哈尔滨文报局接送文报,同
年8月1日,改为间日与哈尔滨文报局派押的火车公差接受文报。民国 3年(1914年)9月1日裁撤,
由邮政局接收。

  三、“客 邮”

  “客邮”,是帝国主义、殖民主义侵犯中国主权,擅自在中国领土上为鸦片贸易服务的邮
政机构。据《“客邮”外史》记载,1884年至1922年间,美、德、法、日、俄等国均在中国境
内设有邮局(客邮局)或“代办所”。海林地区的“客邮局”共有6处,设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
年),均属沙皇俄国。同年沙皇俄国为其侵占中国领土,在黄渡河子 (今横道河子)设立“战地
邮局”(又叫军邮局)。清光绪二十九年 (1903年)义和团运动宁息,于同年1月改为民用邮局。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 2月,日俄战争爆发,俄国为应付对日紧张局势,又改为“后备战地邮
局”。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俄国战败。“后备战地邮局”又改为民用。随中东铁路建成通
车,沙皇俄国为掠夺中国东北资源,自清宣统二年(1910年)开始,到民国 3年(1914年)间,沿
中东铁路,不论大小车站,均设立了邮局,海林境内的海林、山市、市河(今石河附近)、山道
窝聚(今柳树河子工区)、萨拉河子(今分岑河子工区)均是民国3年 (1914年)设立的俄属邮局。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于民国9年(1920)年11月封闭。

  海林邮政局始建于民国3年(1914年)9月1日,局址在今邮电大楼西侧。从民国7年(1918年)
开始到解放前,均为二-等邮局。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夺取了海林、横道河子、山市、新安镇邮电机构,增建
了柴河、石河邮电代办所。但因网络不全,布局不当,广大村屯的信件来往仍不方便。

  1945年日本投降后,同年8月23日,维持会接收了伪海林邮政局成立邮政所。

  四、电报电话局

  海林地区的电信通信始于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沙俄修筑中东铁路,在海林、横道河
子车站设电话,通达哈尔滨。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开始架设海林通往宁古塔孙 (今宁安
县城)的电报线,次年竣工。 1907年海林设立电报局,除办理国内电报外,可通过中东铁路车
站电报拍发国际电报。民国10年(1921年) 6月,海林附设电话局,地址在今北方旅社处,借用
电报线路,长途电话可直达宁安和牡丹江。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建立了日本模式的殖民地邮电体系,为扩
大侵略,膨胀性的增设电信设施。伪大同2年(1933年)6月,把海林电报电话局晋升为四等局。
同年将海林、横道河子话传电报电路改为音响人工电路。伪康德 2年(1935年)又在海林增设了
电报、电话取报所。伪康德6年(1939年),海林电报电话局共有11人,中国人只有1人。伪康德
7至8年(1940——1941年)在山市、新安镇增设电报、电话取报所。横道河子电报电话局共有11
人,中国人只有 1人。所有这些通信设施,全成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掠夺中国的重要通信工
具,民用电报、电话实为虚名。

  1945年 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海林、横道河子电报电话局和海林境内的所有通
信设施全部遭到破坏,直到1947年春,在新海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人力、物力抢修才恢复了
电报、电话通信。

  五、邮电局

  1946年10月,海林邮政所改为邮政局,下辖新安镇、火龙沟代办所。东北邮电管理总局委
派孙景隆任海林邮政局局长,隶属牡丹江邮电局。1947年 5月恢复电报、电话通信后,改为邮
电局。1948年12月1日改为邮电所。1950年由于邮电服务面扩大,业务量增多,同年3月15日又
恢复邮电局,隶属松江省邮电管理局,下辖横道河子、山市、新安镇邮电所、石河、火龙沟代
办所。1955年11月 25日,松江省邮电管理局(55)劳字第126号命令:“关于邮电现业单位名称,
应以行政区划名称及其本身职能并体现隶属关系等原则定名”的规定,每县应设一个县邮电局,
辖县内所属邮电分支机构。当时由于海林县政府设在牡丹江市内,海林为区政府所在地,海林
邮电没有随县建制改设县邮电局,而改为邮电营业处,隶属牡丹江市邮电局,县其它邮电分支
机构同时都改为邮电营业处,隶属牡丹江市。1956年 3月13日,国务院决定撤销海林县后,县
内所有邮电机构分别划归宁安、林口县,海林邮电营业处改为邮电支局,隶属宁安县邮电局。
1962年11月恢复海林县建制,海林邮电支局随之改为海林县邮电局,隶属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
下辖横道河子、长汀、新安镇、柴河、二道河子邮电支局,石河、拉古、山市、道林、红海林
农场邮电所。1969年12月,根据国务院(69)国发第40号文件“关于邮电体制改革意见”的指示,
于1970年1月1日,海林县邮电局分为海林县邮政局、海林县电信局。邮政局下辖长汀、新安镇、
横道河子、山市、柴河、二道河子邮政支局,红海林农场、旧街、石河、拉古、山市种马场、
三道河子、双桥子(今雪源)邮政服务所。电信局下辖长汀、新安镇、横道河子、山市、柴河、
二通河子电信支局。1973年 8月,根据国务院第66号文件“关于调整邮电体制”的指示,县邮
政局和县电信局随之合并为海林县邮电局,隶属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原两局所下辖的分支机
构同时合并为邮电支局或邮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