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集市贸易
第一章 工商管理
第一节 集市贸易
随着生产发展及中东铁路的修通,海林地区先后形成了新安镇、横道河子花街、海林八杂
市(现海林市场),集市贸易比较活跃。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加强了集市贸易管理,打击了投机倒把分子。1953年较大的集市有海
林、长汀、柴河三处,设有摊贩市场,牲畜交易市场和屠宰市场。1955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
31 080元。1956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限制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大部分个体工:商业者进
入国营工商业和合作社,并禁止工业品进入市场,由国家征购的农副产品不准贩运和上市,集
市贸易活动大为减少。1958年,在经济工作指导方针上受“左”的影响,副业生产减少,可上
市的品种只有柴草、大牲畜等几种。1960年中共中央《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指出集市
贸易是国营商业和合作社的补充。上市品种有所增加。1963年较大的集市由海林、长汀、柴河,
又增加横道河子一处。1966年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农村副业生产都被当做“资本
主义尾巴”割掉,市场管理工作限制过死、打击面过宽,正常的集市贸易受到限制。
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农村经济政策进一步调整,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
方式迅速发展,使城乡集市贸易出现了新变化。已有海林、柴河、长汀、山市、横道河子五处
较大市场,各种商品交流空前活跃,从粮油、饲料、蔬菜、瓜果、鸡、鱼、肉、蛋到五金小百、
木制家俱、五香调料、木耳等,平均日上市8 000人次,农村社员占上市人次的95%。全县市场
总面积为2万多平方米,当年用于市场建设投资为 1.8万元,只占年管理费收入的67%。1982年
县政府投资 1万元,在海林市场的基础上建成顶棚式综合市场。内设广播、信息板报、路灯、
铁架,有铁皮货台461个,公平秤2架,还有流动售货车。划分七个区,即粮食区、仔猪区,生
肉区、大牲畜区、果品区、农副产品区、蔬菜区,杜绝过去沿街随地摆摊现象,市场面貌一新。
参加集市贸易的人员有农民、城镇职工、居民、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商贩及手工业户、
农村的手艺匠人等。上市品种应有尽有,满足了人民生活的需要。1982年届各处市场都相继有
所扩建。1985年全县共有市场17处,实行日集、期集两种,市场总面积9.54万平方米。活跃了
城乡经济,为方便群众商品交易提供了良好的场所,年成交额 1 494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
的12.4%。
在管理上,注意了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短斤少两、克扣群众的不法商贩。没收作弊秤
57杆,查获木耳掺假案件 29起,没收硫酸镁240斤,价值10万元。保持市场卫生,采取了集中
清扫和商贩承包的办法。对商贩实行“三包、四带”,即包台内外卫生,商品摆放整齐,带清
扫工具、擦台抹布、卫生筐、铁锹,做到有奖有罚。
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批市场商品生产基地,扶持了农村贫困户和专业户的发展。海南乡河夹
村有56户干豆腐专业户,已发照1 0户。每天上市500斤。新合乡靠山村有普植豆芽的特产,在
海林市场很受欢迎,但经营户数较少,满足不了市场的供应。1985年鼓励他们大量生产绿豆芽,
并帮助解决3立方米木材,13 000斤绿豆,办理了27户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