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管理 1946年至1948年,办理当地物价事宜由政府、商会负责。1949年至1954年,工商科负责物
价工作。1955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内设物价办公室,负责物价的制定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各国
营公司、供销社设专兼职物价干部,负责本系统的物价工作。1956年划归宁安县财政经济委员
会管理。1962年恢复海林县市场物价委员会,1964年改为市场物价科。1967年撤销市场物价科,
物价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负责。1972年设工商物价科,1974年物价工作又划归计委办公
室,对工业产品、物资、建材、农副产品、商品的收费项目加强管理。1981年成立物价委员会,
编制 5人,负责全县物价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查出大小违价案件9 000起,违价金额2 274 500
元,均给予处理。1984年物价委员会改为物价局,编制15人。1985年设立物价检查所、职工物
价监督站。同时聘请了 168名群众义务物价检查员。经常深入到工厂、商店等单位及集市检查
抽查物价执行情况。在全县开展了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
一般用材(加工原料)出厂价格调价情况表
单位:元/立方米
注:调前是指1981年以前。
1985年几种地产烟酒价格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