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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入

第一章 财政

第一节 收入





  新中国建立后,县财政在“发展经济、保证供给”的总方针指引下,做到了应收尽收,不
断扩大财源,有效地组织资金发展生产,保证财政预算的收支平衡。1964年财政收入873 万元,
其中工商税收入 726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3.16%;农业税收入89万元,占财政收入的10.20%;
其它收入5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6.64%。1974年财政收入为1 188万元,比1964年增长36.08%,
当年工商税收入1 603万元。其中扣除返回企业536万元,工商税实际收入 1 067万元,占财政
收入的89.82%,比1964年增长46.97%;农业税收入118万元,占财政收入的9.93%,比1964年增
长32.58%;其它收入3万元,占财政收入的0.25%。1962年至1978年,财政收入年平均递增4.7%,
其中各项税收年平均递增8.1%。1980年至1985年,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共收19 897万元,超过
1963至1979年收入的总和。1984年财政收入为3 821万元,比1974年增长221.63%,当年工商税
收入4 465万元,其中扣除返回企业805万元,工商税实际收入3 66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95.79%,
比1974年增长214.90%;农业税收入140万元,占财政收入的3.66%,比1974 年增长18.64%;其
它收入21万元,占财政收入的0.55%,比1974年增长60%。1963至1985年财政收入总计为38 824
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占91.85%,农业税收入占7%,其它收入占1.15%。

   几个年份财政决算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