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储蓄存款 城镇储蓄
储蓄是银行信贷资金来源的一条重要渠道。国家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存款,制定了“存款
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和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同时对蕴储人民
的购买力、缓和商品供应、稳定货币起了一定的作用。本县1966年储蓄存款 144万元,1978年
储蓄存款额达到 917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民经济日趋好转,城乡居民积极参加
储蓄。为适应储蓄事业的发展,1982年建立了海林第一储蓄所,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各两个
专柜。1984年增设了海林第二储蓄所,柴河、长汀办事处均增设了储蓄专柜。全县历年储蓄余
额在省内县级行名列第一位。1984年储蓄存款额比1978年储蓄存款增长4.6倍。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农村储蓄
基层营业所和信用社、站从1963年普遍开展了农村储蓄业务,分定期、活期两种,方便了
农民存款,使农村闲散资金变为生产资金,对促进农业生产起到了一定作用。
信用社农业贷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存 款
本县银行从建行起开展存款业务。1963年存款额3 112万元, 1983年存款14 286万元。随
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各项存款逐年增加,推动了海林县工、农、商及各项事业的发展。
历年存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