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筑设计
第三节 建筑设计
长期以来,无专业设计队伍,建筑图纸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设计。1962年11月,成立县基本
建设办公室,调入周喜仲等 3名设计人员,当年就设计了县政府办公楼。这项工程设计是海林
县历史上第一项较为规范化的工程设计。1964年设计人员归县建设科管理。当年设计了人民电
影院。次年还承担了牡丹江爱民商场、牡丹江饭店部分工程的设计。1966年至1974年间设计工
作处于停止状态。1975年设计县第一百货商店,1979年又圆满完成了烈士陵园纪念馆、纪念碑
的设计任务。
1979年成立县建筑工程设计室,承担全县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的中小型项目的设计任务。
设计室有7名工作人员,其中有3名工程师。人员素质和设计质量较高,工作量从1979年的8 872.97
平方米。增加到1985年的 19 114.7平方米。1979年设计室收入 6 351.75万元。1985年增加到
73 260.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