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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党组织建立与发展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第一节 党组织建立与发展


 
  

  民国 7年(1918年),俄国布尔什维克党员乌曼斯基到中东铁路横道河子俄侨学校任教,以
教员身份掩护自己,在铁路工人中宣传马列主义理论,介绍十月革命的经验。同年4 月15日,
乌曼斯基在哈尔滨被白匪挟持惨遭暗杀。“五·四”运动后,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革命活动家马
骏等人来吉东地区宣传马列主义,倡导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在海林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对唤起民众的觉醒起了重要作用。

  1926年10月,中共北满地委派人在海林地区横道河子铁路工人中秘密发展了 8名党员,并
成立了中国共产党横道河子支部委员会。1930年 3月,中共宁安县委在新安镇秘密发展党员,
并建立了中共新安镇支部委员会,有党员22人,多数是朝鲜族。中共横道河子支部和新安镇支
部建立后,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秘密活动,带领群众进行了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但是,当
时党还处于幼年阶段,缺少地下斗争的经验,建党后不久便被敌人发觉,组织遭到了破坏。1933
年 5月,中共吉东局在横道河子设交通站。不久,中共宁安县委派人重建横道河子、新安镇两
个党支部,由潘庆来任中共横道河子支部书记,由中共宁安县委宣传部长李元荣(朝鲜族)兼任
中共新安镇支部书记。这两个党支部受中共宁安县委直接领导。同年 7月,中共宁安中心县委
决定,在海林成立党团特别小组,领导海林的抗日斗争,由苏北虹任组长。1934年 2月,李光
林(曾任吉东局团委常委)来海林通知党团特别小组的关系已转给吉东局。同年 4月,吉东局被
敌人破坏,海林党团特别小组与上级失去联系。不久横道河子、新安镇两个党支部又一次遭到
敌人破坏,苏北虹领导的海林党团特别小组也被迫解散,致使党领导的革命运动处于低潮。1936
年8月,中共宁安县委根据吉东特委的指示,又派人到横道河子开展抗日活动,秘密发展了4名
党员,再次组建了横道河子党支部,王锡云任书记。1937年 4月15日,由于叛徒出卖,中共横
道河子支部再次遭到破坏,王锡云在七里地被捕,同年 6月12日,在哈尔滨被日本侵略者杀害。
直至抗日战争后期,海林地区没有建立党组织。但尚有共产党员,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坚持抗
日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日本侵略者的嚣张气焰。1938年 8月,中共党员王新文,以铁路工人身
份为掩护,组织铁路工人在海林站至敖头站区间,捣毁从绥芬河开往大连的日本军用火车11节。
1939年1月,苏北虹回海林开展地下活动,建立党领导的团支部、反日会等群众组织。

  1945年 8月17日,苏联红军解放海林,受到海林各界群众的热烈欢迎。同年10月16日,由
共产党员金钟太、杨基钟等人与中共牡丹江地区委员会书记金光侠联系,经牡丹江地委批准,
在新安镇各村(除三家子外)建立党支部,海南建立 3个党支部,海林颜家屯建立一个党支部。
当时党的活动仍处于秘密状态。1946年 8月15日,建立了中共新海县委员会,由刘克文、李颀
主持县委工作,隶属中共绥宁省委。领导海林、山市、石河、新安、海浪五个区。县委建立以
后,派工作队深入各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扩大了党的影响,仅 3个月时间,就秘密发展了
72名党员。1947年 2月,中共绥宁省委为加强新海县委的领导力量,推动土改运动的发展,委
派孙以瑾(女)任新海县委书记,苏明任副书记。县委委员 9人,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生产部。
土改运动在全县范围内普遍开展以后,在积极分子中秘密发展了一批新党员,正式建立了海林、
山市、新安、文明、海浪五个区基层党委,全县共有34个党支部,有115名党员。

  1948年 9月20日,中共新海县委与五林县委合并为中共海林县委。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
部、妇女工作委员会。基层党委有五林、仙洞、七星、柴河、二道河子、海林、新安、山市、
石河九个区委,一个县直党总支共有98个党支部。

  1949年2月,增设县团委、总工会、人民武装科。全县基层党支部发展到157个,党员1 464
人。

  1949年10月,中共海林县委将所辖的九个区委变更名称即:五林区委改为一区委;仙洞区
委改为二区委;柴河区委改为三区委;七星区委改为四区委;二道区委改为五区委;海林区委
改为六区委;新安区委改为七区委;山市区委改为八区委;石河区委改为九区委。不久,中共
牡丹江市委所辖的兴隆区委划归中共海林县委领导,为十区委。

  1953年,中共海林县委增设办公室、监察委员会、农村工作部、财贸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改为兵役局,县妇女工作委员会改为妇女联合会。

  1956年 3月13日,国务院决定撤销海林县建制。1962年11月14日,恢复海林县建制。同年,
批准成立中共海林县委员会,隶属于中共牡丹江地区委员会领导。将中共宁安县委所辖的海林、
横道河子、长汀、海南、石河、新安、旧街七个公社党委和林口县委所辖的柴河、二道河子、
三道河子三个公社党委划归中共海林县委领导。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监察委员
会、党校。1964年增设山市、新合两个公社党委,1965年6月20日,增设统战部。

  1966年 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在揪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
当权派”的混战中,从8月开始陷于瘫涣状态。1967年4月21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党的核
心小组批准,6月8日成立海林县革命委员会,次年成立了党的核心小组。

  1972年11月10日,恢复海林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

  1978年11月,中共海林县委员会与县革命委员会合署的办公室中正式分出,设县委办公室。
县委又增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交政治部、农村工作部、财贸政治部。次年 8月增设统一战
线工作部。

  1982年5月,中共海林县委增设政法办公室,次年5月,改政法办公室为政法委员会。

  1984年 1月12日,为适应改革需要,设置下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村工作
部、统战部、政法委、机关党委、老干部局、党校、档案局。同年4月12日至4月20日,先后建
立了各乡镇党委。10月,中共海林县委撤销工交政治部、财贸政治部。

   几个年份党员状况表



   几个年份各级党组织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