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来信来访

第六节 来信来访


  
 

  新中国建立初,为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县委办公室和县人委办公室负责接待群众的
来信来访。县领导也经常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处理群众来信。1953年,县委监察委员会设有接
待室,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62年12月,县委决定建立人民接待室,设一名专职信访员。
1967年8月,人民接待室改为接待组,1972年9月又换称县革委信访接待室。1978年 7月,海林
县信访接待室改为信访科。1980年 7月,信访科改为海林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以后又改为
中共海林县委和县政府共管的信访办公室。从1965年到1985 年据不完全统计共接到来信1 922
件,来访1 837人次。以上信访案件均做了妥善处理。

   部分年份来信来访处理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