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基层选举
第四节 基层选举
县首届一次人代会1954年 3月16日至18日召开,基层选举情况无资料可查。第二、三、四
届基层选举情况,因海林县1956年被撤销,分别划归牡丹江市、宁安县和林口县管辖,没有海
林基层选举资料。
1962年恢复海林县建制,年末进行第五届基层选举工作。从12月上旬开始进行各项准备工
作,组成选举委员会。全县划分10个乡镇和5个县直选举单位。全县总人口为216 588人,其中
选民97 475人,参加选举的87 728人,占选民总数的90%。选出各公社人民代表共1 284人,其
中男性1 106人,占代表总数的86.2%;妇女178人,占代表总数13.8%。中共党员 669人,占代
表总数52.1%。少数民族代表259人,占代表总数20.2%。
1965年第六届基层选举工作,从 8月份进行准备,组成选举委员会。全县划分为18个选举
单位,分五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成立选举机构,划分选区,训练工作人员,开展宣传工作;
第二步,进行选民登记,选举资格审查;第三步,提出代表侯选人名单,群众酝酿讨论;第四
步,召开选民大会,选举代表;第五步,召开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上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全县总人口为 250 604人,其中选民110 202人。参加选举的88 565人,占选民总数的80.3%。
选出各公社代表1 369人,其中男性1 105人,占代表总数的80.8%;妇女264人,占代表总数的
19.2%。中共党员541人,占代表总数的39.5%。少数民族代表279人,占代表总数的20.3%。
1980年第七届选举工作,从春季开始,这次选举把全县划分为 134个选区,全县总人口为
429 986人,其中选民211 974人,占人口总数的 49.3%。选出各公社代表 1 611人,其中男性
1 227人,妇女394人。党员938人,少数民族266人。
1984年第八届基层选举工作,从上一年的12月开始,到1984年 5月中旬结束。县、公社分
别成立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办公室,16个驻县单位成立了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选举工作队
员184人,公社选举工作队员789人。全县划分为145个选区。全县人口438 478人。其中选民为
235 719人,参加选举的228 682人,占选民总数的96.9%。选出各公社代表770人,选出县人民
代表345人。在代表中工农代表147人,占代表总数的42.6%;干部代表105人,占代表总数的50.4%;
知识分子代表70人,占代表总数的20.3%。中共党员16人,占代表总数的46.4%,少数民族65人,
占代表总数的18.8%,妇女代表81人,占代表总数的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