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宁古塔将军衙门
第二章 政府机构
第一节 宁古塔将军衙门
清顺治十年(1653年),改宁古塔昂邦章京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驻地在今海林县旧
街乡古城村,将军衙门设各类职官,分管有关方面事务,各级官员计有:
将军一人,正一品,宁古塔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总揽军政大权。
副都统二人(原称梅勒章京),分别为左翼副都统一人,右翼副都统一人,正二品,主管日
常地方军政事务。
协领二人,分别为左翼协领一人,右翼协领一人,正三品,统领地方八旗旗务。
佐领十二人,分别为左翼佐领六人,右翼佐领六人,正四品分理本旗旗务。
防御四人,分别为左翼防御二人,右翼防御二人,正五品,稽察一旗旗务。
骁骑九人,正六品。
另有领催,前锋,笔帖式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