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二节 法制宣传
1982年,海林县司法科自办小报《法制宣传》 6期800份,自刊板报4 264期,举办法律学
习班14期2 865课时,1 500人参加,出法制宣传车6台次,受教育面占全县人口的70%。
1983年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为中心,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重点。印发材
料《宪法学习专辑》、《法律资料》、《打击刑事犯罪简报》、《法制宣传参考》共计96 000
份,下发《法制》幻灯片14部,张贴 《法制宣传》画片800份,广播 《法制新闻》简讯1 100
次,公判会散发传单500份,办新闻橱窗《法制宣传栏》5期,组织《法制专题》电话会议 2次,
召开《法制知识》报告会420场次,出动法制宣传车92台次。
1984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严打和保卫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由报
告员、辅导员、宣传员组成县、乡、村“三级法制宣传网”,使法制宣传制度化,并确定五月
为“法制宣传月”。群众揭发罪犯线索150件,各类罪犯自首13人,家属送子投案6人,群众扭
送各类罪犯15人。
1985年开始向全民普及“法律常识”。首先制定了在海林县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
年计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习《宪法》、《法学基础理论》等基本法律
知识。同年11月份,县委抽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局共 9人,组成“普法试
点工作队”到山市镇搞普法试点。成立“普法领导小组”46个,选拔普法报告员 226名,辅导
员和宣传员1 217名,购《法律常识读本》17 168册,《普法宣传》磁带66盒,印发《讲义》100
套,并召开了基层普法动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