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侨务 1982年 6月18—20日,海林县召开第一次归国华侨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56人。会议选
举产生海林县第一届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侨联),无行政编制,日常工作由县民政科代管。1983
年5月,成立海林县侨务办公室(简称县侨办),无行政编制,日常工作也由县民政科管理。1984
年机构改革,侨联和侨办从县民政科划出,合署办公,列入县政府办公室序列。1984年末,侨
联编制2人,侨办编制2人。主要做了归侨的安置与扶贫工作,帮助他们与国外进行联系。
归侨情况表
1985年末,县内住有加入日本国籍的华人亲属 3户14人(其中男5人、女9人),全居住在农
村,职业农民。加入新西兰国籍的华人亲属1户6人(其中男3人、女3人),居住在农村,有 1人
在乡镇企业工作,其余5人是农民。有港澳同胞眷属2户10人(其中男5 人、女5人),2户居住在
城镇,做干部工作的4人,在国营企业当工人的4人,在学校读书的学生2人。
华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