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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参加国防、经济建设

第四节 参加国防、经济建设



  
  1969年,本县出动民兵 130多人, 在县境内完成了架设“二○三”国防通讯线路的任务,
架设通讯线路20多公里。1971年在横道河子完成了地下战备粮库的修建任务,出动民兵 2 000
多人,动用土方 1万立方米。1973年在黑河地区嘉阴县修建国防公路,县武装部领导亲自带头,
保质保量提前半个多月完成了任务, 受到省工程指挥部的表彰,并授锦旗一面。 1975年在密
山县完成修筑国防公路任务。两次修建国防公路出动民兵 1 200多人次,修筑公路总长30多公
里。

  1969年,本县民兵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经过一年多时间努力建成海浪河公路桥,长187
米、宽6米。1970年,由县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1 400多人,在海浪河敖头区间修建一座水利发
电站。1972年,由县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1 300多人,在柴河镇阳光村修建了阳光水电站。1973
年,为加强城乡经济联系,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完成了海林至三道公社的公路修建任务。以上
四项工程是以民兵的形式出现,由县乡两级武装部门具体组织领导。民兵在发展工农业生产和
繁荣城乡经济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