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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六章 教育行政

第一节 机构


 
  

  解放后,1948年12月设教育科,主管全县的小学教育和扫盲工作。各区设教育助理 (兼中
心校长)分管本区的小学教育和扫盲工作。 1950年12月,教育科改称文教科,文化事业归文教
科管理。1956年 3月撤销海林县,文教科随之撤销。1962年恢复海林县建制,重新设立文教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文教科瘫痪。翌年 6月,文教科与卫生科合并,成立文教卫生领
导小组,主管全县的教育、文化、卫生工作。1968年 8月,成立县教育革命委员会,同时成立
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4月,恢复文教科,建立文教党总支委员会。

  1979年10月,文教科分设为教育科和文化科。教育科下设秘书股、人事股、普教股和业余
教育股。1980年2月,增设朝鲜族教育股。1984年2月,教育科改称教育局,下设人事办公室、
普通教育视导室、朝鲜族教育视导室、工农教育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育工会
和局办公室,编制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