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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档案

第八节 档案



  

  1962年11月,县委办公室设档案馆,有两名工作人员。1963年 6月,黑龙江省编委正式批
准设立海林县档案馆,编制2人。建立机构以后,开展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1964年7月,
县档案馆从牡丹江地区档案局接收原海林县撤销前的档案资料(1948——1956年)60麻袋,经分
类、鉴定、立卷,整理出1 374卷档案资料。1967年 6月,县档案馆改为档案室,编制1人。1972
年 5月恢复县档案馆,编制4人。同年12月县委设档案科,编制8人。1981年,县档案科内设办
公室、资料室、档案库、备品库,总面积 160平方米。1984年档案科改为档案局,1985年列入
政府序列,编制 8人。购置了复印机、打字机、录音机、照像机、缝纫机、吸尘器、报警器等
设备。

  1985年,档案馆划分为9个全宗共16 497卷,其中永久6 460卷,长期3 606卷,短期6 431
卷。24种资料 2 824册。档案的种类,既有文书档案又有声像档案。档案的内容,由单一的文
书档案逐步发展成有各种载体的档案。

  1963年至1974年,档案的检索工具只有《案卷目录》。1974年编制了《全引目录》。1978
年至1985年,编制了《人物专题卡片》、《征用土地卡片》、《农业专题卡片》、《常委会议
卡》共9 079张, 《全引目录>>277册,《案卷目录》196册,还有《双套制文件》、《文件号
索引》共 8种检索工具。编写了 《组织沿革》、 《概况》、《会议简介》、《行政区划》、
《基础数字汇编》、《人物传记》、《大事记》等16类207份参考资料。

  1970年至1974年,接待查档人员184人次,利用档案395卷次;1975年至1979年,接待查档
人员926人次,利用档案1 212卷次,查文件者105人次,查阅121份文件;1980年至1985年,每
年平均接待查档人员621人次,提供利用档案1 741卷次。为政治、经济、科研、编史修志等工
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和资料,为发展工农业生产以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

  在县档案馆指导下,1963年至1966年 5月,全县45个县直属单位和12个公社都建立了文书
档案,并且建了8个县直属单位档案室。1985年,县直属单位拥有16个档案室,基层有121个单
位建立了档案。全县有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454人,基层单位拥有档案2 394卷,村级档案5 732
卷,工矿企业单位保存科技档案2 529卷,各种底图4 828张。

  1964年始建大队级档案,至1965年有 134个大队建立档案,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
部分档案被毁。1978年,12个公社176个大队重新建立档案,至1983年,全县205 个大队有197
个建立档案,1985年210个村共立761卷。海南朝鲜族乡红星村,1983年被评为市级档案工作标
兵单位,1984年被评为省级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1979年至1985年,县档案局连续 7年被评为全地区(市)档案战线先进单位。1985年评为全
市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