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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朝鲜族文艺

第四节 朝鲜族文艺


 
  

  海林县朝鲜族大多居住在新安、海南、新合、旧街、山市等乡镇。1952年,新安镇建朝鲜
族文化站。1981年,在海林镇建立县朝鲜族文化馆。至1985年,新安、海南两个朝鲜族乡政府
分别建立中心文化站。全县25个朝鲜族村都建有文化室。文化馆(站)建立以来,举办了文艺汇
演、文艺学习班,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并组织群众文艺演出队在全县巡回演出。1954年和1955
年,在新安镇和平村举办了两届朝鲜族文艺汇演;在海林镇举办了两次朝鲜族文艺骨干训练班,
有一百余人参加。截至1985年,已举办全县朝鲜族文艺汇演十五届。每年各朝鲜族村屯都自行
组织文艺活动。每逢节日、老人过生日、丰收之后及运动会等喜庆日子,男女老少载歌载舞,
自发地跳起民族舞蹈。用长鼓、铜鼓、手锣等伴奏,表演《丰收舞》、《农乐舞》等传统节目。
海南乡南拉古村、新安乡永乐村、新合乡江北村等地都有较出色的民间舞蹈艺人。1952年,海
林县出席省第一届文艺汇演,朝鲜族舞蹈《农乐舞》、《扇子舞》、《青春舞》获奖,演员崔
粉玉获表演奖,汇演大会授予海林代表队一面锦旗。1955年,新安镇和平村朴玉女的女声独唱
《织布歌》在松江省少数民族音乐舞蹈观摩演出大会上获奖。1958年,在海林镇成立了朝鲜族
歌舞团。到宁安、海林等地演出。1983年,海林县代表牡丹江市参加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舞蹈《春天来了》获优秀创作奖,舞剧《阿里郎》获创作奖,女声独唱《故乡的水车》获优秀
创作、表演奖。同年,县朝鲜族文化馆组织了农民管弦乐队,参加牡丹江市农民文艺汇演,小
提琴协奏曲《金色的田野》获一等奖。1984年,黑龙江省朝鲜族音乐作品大奖赛中,本县创作
的《牧歌》、《献给故乡的歌》分别获一等奖和三等奖。1985年,牡丹江市器乐独奏比赛,本
县手风琴、大提琴、电子琴独奏均获三等奖。

  新安朝鲜族乡永乐村崔美善(女),现为中国东方歌舞团演员,民族舞蹈家,曾被选为全国
政协委员。

  县朝鲜族文化馆金良俊,是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创作的音乐作品多次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