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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体育课程

第一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体育课程



  

  伪满时期,小学开设体育课,但不从学生健康出发,而是为推行其奴化教育服务。1945年,
学校体育课是副课,时有时无,不被重视。新中国成立后,把体育课确定为主课,按教学大纲
进行教学。中、小学校每周固定两节体育课,内容有体育知识、广播体操、各种球类和田径。
1952年规定,体育成绩记入期中和期末考试总分,做为学生升级、留级、评定三好学生和优秀
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1955年开始,体育教师上课必须有教案,并经领导检查后方可上课。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停止了体育课。1967年,体育课变为军体课,有的学校仍停上体育课。
1971年恢复学校体育课,正常开展体育活动。学生自入学起就进行体育教育。除每周固定两节
体育课外,还有两节课外体育活动。体育项目有田径、球类和滑冰等。

  海林实验小学进行体育改革。从1985年建校开始,每周上三节体育课,其中两节课按教育
部颁发的教学大纲进行,另一节课是传统体育项目。

  1975年至1985年期间,县教育局和县体委举办11次体育教师训练班。教育局每年在县城、
乡镇进行中、小学体育课公开教学,培训了师资,提高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