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少数民族体育 海林县境内居住着10多个少数民族,但人口以满族和朝鲜族为多。满族的风俗习惯已与汉
族无大差异,唯朝鲜族仍然保持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特别是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十分
活跃。全县朝鲜族人口近 4万人。有新安、海南两个朝鲜族乡。除了民间开展各类体育运动外,
每年乡政府都举办朝鲜族体育运动会,会场十分壮观,搭起主席台,周围插彩旗,并邀请各界
代表参观。比赛项目主要有足球、排球、摔跤、跳板、秋跹、象棋等。每次运动会,男女老少
全力以赴,穿戴民族盛装,载歌载舞,组成拉拉队鼓动本村运动员。运动会期间还要杀狗宰牛,
热情招待各界来宾。村民们把酒畅谈,喜迎丰收。通过运动会增进友谊,加强团结。运动会闭
幕式上,主席团给优胜队发奖。会后,选拔各项选手参加县级少数民族运动会。朝鲜民族传统
体育项目摔跤冠军,按贯例奖给1头黄牛,秋跹第一名奖给1台缝纫机,跳板第一名奖给 1台收
音机。获奖人回村以后,一般都摆上酒席招待邻里,庆贺一番。
1962年恢复海林县建制以后,每年都举办一次全县少数民族运动会,“文化大革命”期间
也从未间断。至1985年,共举办23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运动会一般在每年8月、9月份进行,各
乡镇都派少数民族代表队参加。从第22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起,除了朝鲜族传统项目外,还增添
了其它少数民族的运动项目。从第20届至23届少数民族运动会简况如下:
县少数民族运动会比赛成绩表
1982年 8月24日至28日,在县体育场举行海林县第20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有12个代表队参
加。运动员348人 (包括领队和教练)。比赛项目有足球、排球、摔跤、秋跹、跳板等。从本届
开始评选优秀代表队,条件是遵守制度听从指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比赛时赛出风格,
比出水平。海林林业局、海南和政法3个代表队被评为优秀代表队。
1983年 9月6日至9日,在县体育场举行第21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有14个代表队参加,运动
员282人,比赛项目与20届相同。
1984年 8月11日至15日,在县体育场举行第22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有17个代表队参加,运
动员 540人,有朝鲜族、满族、回族等少数民族,也有汉族运动员参加。增加了民族团结接力
赛、托球、朝鲜族象棋等项目。有500多名朝鲜族妇女组成的文艺队和300多人的青年文艺队,
在开幕式上做集体舞表演。海南、农工部、海林林业局和海林钢铁厂四个代表队被评为精神文
明代表队。
1985年 8月25日至28日,在县体育场举行第23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有15个代表队参加,运
动员399人。进行了足球、排球、摔跤、秋跹、跳板、象棋及田径等 13个项目的比赛。评选出
农工部、横道河子、林业局和海南四个精神文明代表队,24名优秀运动员,11名优秀裁判员,
2名优秀工作人员。海南、新合、海林等乡镇,组织了700多人的妇女舞蹈队,穿着节日民族服
装,冒雨表演了大型集体舞蹈。
1982年牡丹江地区首届朝鲜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大会上,海林县获摔跤第一名,足球、排球
第二名。
附记:海南朝鲜族乡群众体育活动简介
海南朝鲜族乡有16个村,15 000余人,其中朝鲜族村屯 6个,人口7 280人,占总人口50%。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乡党委和乡政府领导下,广泛开展传统性的群众体育活动,在普
及和提高上创造出好成绩。1979年至1985年,向省体工队输送4名运动员,输送到县体校培训20
人,参加全国青少年足球赛的运动员 5人,参加省级比赛的运动员40余人,参加地区比赛的运
动员60余人。在历届县少数民族运动会上,男女排球、足球、摔跤、秋跹等项目多次取得前两
名的好成绩。在1984年22届少数民族运动会上,获足球、男排、女排、秋跹四项冠军。并被评
为精神文明代表队。南拉古村农民金权万,在1982年牡丹江地区少数民族传统项目运动会上荣
获摔跤冠军。
乡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中心校举行一次中、小学运动会和教职工运动会。乡妇联和中心
校联合举办一次幼儿运动会。村每年农闲季节开一二次运动会,男女老幼齐上阵。项目多样,
有秋跹、跳板、顶水、纫针、钓瓶、赛跑等民族特色项目。每年参加各项比赛的人数达 3 000
多人次。南拉古、红星等村组建了业余足球队,常年坚持业余训练。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
同时,注意发现人材,送到县体校进行训练,回村后成为体育活动骨干。有的被选拔为中、小
学体育教师,有的成为各代表队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