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林口县是一个山川秀丽,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人民勤劳勇敢,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山区
县份。是全国资源富县,全国优质烟生产基地县;是黑龙江省蚕业发源地, 300万亩人工林县,
石材、大豆出口基地县;是闻名中外的“八女投江”英雄事迹发生地。
一
林口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牡丹江市北部,地处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脉交接处,
东经129°17′—130°46′,北纬44°38′—45°58′之间。
县境东西横距113公里,南北纵距140公里,周长 520公里,总面积7 184.73平方公里。东
与鸡东县、鸡西市毗邻,西与方正县、海林县相连,南与牡丹江市、穆棱县交界,北与依兰县、
勃利县接壤。县城林口镇位于县域中心,距省城哈尔滨市公路495公里,距牡丹江市城区110公
里。(附林口县位置示意图)
行政区划设5镇11乡,292个行政村。境内有 10个县属国营林场,4个县属国营农牧场;两
个市属农场,1个省属煤矿,3个中直森工局及其 25个林场,1个中直林口铁路地区生产指挥部。
1992年末,全县人口422 574人,有汉、满、朝鲜、回、蒙古等 17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
占总人口的90%以上;农业人口296 680人,占总人口的70.2%;全县总户数104 066户。
林口县地处交通要冲,公路、铁路四通八达,是黑龙江省通往东部边境以及苏联 (1991年
后为俄罗斯)、朝鲜的交通枢纽。牡佳铁路从南到北纵贯全境,林密铁路从东部穿过县内3个乡
镇。县城林口镇位于牡佳线和林密线的交汇点上。公路交通以鹤大公路、方虎公路为骨干,从
北到南,由西至东把全县各条公路联络成网,交通十分方便。这一优势为全县农工商各业的大
发展奠定了基础。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林口镇,人口 6.9万,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该镇以食
品、建材和农副产品加工工业为主,实行多种经营,是一座美丽的山城。全县主要工业企业大
都集中在这里,比较有名的有卷烟厂、复烤厂、发电厂、仪表厂、制油厂、建筑陶瓷厂、保温
材料厂、机械厂、印刷厂等。其他主要乡镇:古城镇,是木材集散和木材加工中心,还有水泥
厂、白酒厂等工业企业;五林镇,以日用陶瓷工业著名;亚河乡,是煤炭生产基地;宝林乡,
是石材生产、出口基地;刁翎镇、朱家镇、三道通乡和柳树乡都是农副产品加工集散地。
二
林口县大部分属山区,境内山多林密,江河纵横,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是美丽富饶的山
区县份。
地势四周高,中间低,西部山势险峻,东部渐趋平缓。西部大综岗子山海拔 1 357米,为
全县最高点。中部以大楚山为分水岭,南有五林河,全长52.1公里;北有乌斯浑河,全长141.12
公里。两河均为牡丹江支流。牡丹江在县域西北流经3个乡镇,境内江段64.8公里。
本县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季节显著,四季分明。春秋季短,气候多变;夏季温热多
雨;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多年平均气温2.8℃,降水量 530.3毫米,日照2 607.4小时,风速
2.5米/秒。总的来说,全县热量、水份、日照等气候条件,能够满足一年一熟农作物的生长需
要。
林口县是全国资源富县之一,土地、水、生物、矿产、旅游等资源都比较丰富。其中矿产
资源更丰富些,尤其是非金属矿产资源得天独厚,品种齐全,分布面广,储量大,使本县成为
矿产资源大县。长期以来,矿业和矿产资源加工业在本县经济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有力地促
进了县域经济发展。矿产资源现已发现39个矿种,主要有煤、石墨、金、铁、火山灰、花岗岩、
大理岩、白云岩、硅线石、透辉石、硅藻土、高岭土、泥炭等。森林资源主要有红松、落叶松、
椴树、柞树、白桦等,森林活立木蓄积量 2 997.9万立方米。农林特产有人参、黄芪、五味子、
鹿茸、蜂蜜、木耳、烤烟、大豆、玉米、红小豆等。
三
从考古发现的情况看,县域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即有人类居住。本县有距今四五千年前的肃
慎人新石器时代遗址 8处,其中有代表性的为三道通乡陶沟子遗址、建堂乡大盘道遗址、五星
乡板院头道沟遗址;出土文物有打制石器、磨制石器和褐色夹沙粗陶器皿等。这些文物属于与
北京人同期的“仰韶文化”遗存。当时县域处于肃慎人活动的中心地带。
唐代渤海国时期,县域开始有正式的行政区划,属渤海国郢州辖地,有县、村级行政设置。
辽、金、元时,县域为府、路、州级行政机构管辖。明代,实行卫所制度,县域有法因河卫、
甫儿河卫等设置。清初,县域为宁古塔昂邦章京辖,后为设在今宁安利依兰的副都统、道、府
级行政机构分辖。中华民国成立后,县域为吉林省属下的依兰、密山、穆棱、方正、宁安和勃
利等县分辖。
东北沦陷时期,1939年6月1日,林口县建立,隶属伪满东安省。解放战争时期,林口县先
后隶属三江、合江、绥宁、牡丹江、合江、松江等省。建国后,1954年8月1日,林口县归黑龙
江省辖。1983年9月29日开始实行市管县领导体制,林口县划为牡丹江市辖县至今。
四
林口县人民富有革命传统。1863年 1月(清同治元年十一月),黑背爆发了葛成隆领导的金
矿工人起义,反抗清朝的封建统治。1875年(清光绪元年) 6月,爆发孔广才领导的三姓淘金工
人起义,县域金矿工人纷纷响应。
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实行黑暗的殖民统治,本县许多爱国同胞参加抗日队伍。县域成为
抗日联军三、四、五、八、九军和救世军的抗日根据地和游击区。著名抗日将领周保中、赵尚
志、李兆麟、李延禄带领抗联战士经常活动在林口县域深山密林中,给日本侵略军以沉重打击。
1932年8月至1937年 10月,郭铁坚、杨绍臣、冯丕让、杜吉臣等先后在县域建立起抗日武
装队伍。李延禄在五河林(今五林)改编补充团和救国军十七团,成立由中共绥宁中心县委领导
的抗日游击总队。东北抗日同盟军第四军和东北反日联合军第五军,在1934和1935年先后进入
林口县域活动。
1936年,抗日武装以周保中领导的抗联五军为骨干力量,开辟了以刁翎地区为中心的抗日
根据地。各支抗日武装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不断歼灭敌人有生力量,多次粉碎敌人聚歼阴谋,
在斗争中成长壮大,走上联合抗日道路。
此时期,县域各族各界爱国同胞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纷纷建立起反日会、救国会等群众组
织,开展抗日救国群众运动。五河林、古城镇、林口、奎山、兴隆镇(今刁翎)、黑背、三道通、
莲花等地都有中共地下党组织领导的群众抗日救国会或反日会组织。抗日救国会组织群众以筹
集经费、粮食,购买枪支、弹药、布匹、药品,传递军事情报,掩护、救治抗日战士,送亲人
参加抗日武装队伍等各种形式进行抗日斗争。许多爱国群众、热血青年通过抗日会接受了共产
党的抗日救国主张,走上革命道路,不少人家全家参加抗日军队,把一切都献给了伟大的抗日
救国事业。在抗联部队经常活动的地方出现了许多接待、掩护和救助抗联战士的保垒户。正因
为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抗联战士才能在敌强我弱,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坚持了
长期的抗日游击战争。
1937年10月至1942年10月,林口县域的抗日斗争进入最艰苦阶段。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
于1937年10月在刁翎地区成立,林口县域的抗日队伍都团结在这面旗帜下,统一指挥,统一行
动,进一步增强了战斗力。但由于“七·七”事变,全国抗日战争爆发,日本侵略者为巩固后
方占领区,加紧围剿东北抗日部队,使抗联活动日益艰难。抗联二路军总部和五军军部在刁翎
地区后方基地的密营、医院和被服厂等重要设施都遭受严重破坏。抗联生活异常艰苦,断粮、
绝餐成为常事,经常杀战马或吃野菜、树皮、草根。冬季,日寇封锁更加厉害,许多战士因冻、
饿、病、伤而牺牲。为打破敌人的封锁、围剿,抗联二路军曾组织部队西征五常。西征失败后,
抗联部队人员损失过半,活动更加艰难,但是坚持战斗的干部战士们,在刁翎地区这一被敌人
分割、包围、反复围剿的罗网地带,一直顽强地战斗着,给敌人以沉重打击。
1938年10月20日,抗联五军一师西征失败,东返到达牡丹江刁翎根据地,在柞木岗山下乌
斯浑河畔宿营,被敌人发现。敌人出动千余人的大部队将五军一师百余人包围。在突围战斗中,
一师妇女团8名女战士,掩护了大部队的突围。部队突围后,8名女战士弹尽援绝,被阻隔在河
边。为了不被敌人俘虏,她们背、扶起负伤的战友,从容步入激流滚滚的乌斯浑河,壮烈殉国。
这就是东北抗日联军历史上著名的“八女投江”英雄事迹。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
中曾在日记中写道,“乌斯浑河畔牡丹江岸,将来应有烈女标芳”,以此缅怀烈士,寄托哀思。
1939年 4月,抗联二路军总部和五军突破敌人包围,离开林口县域,留冯丕让、金石峰带
领小部队坚持刁翎根据地的抗日斗争。1940—1942年,抗联部队派小分队几次从苏联回到林口
县域进行干扰破坏敌人的活动。
1945年8月,东北抗日联军战士引导苏联红军打回林口县。8月13日,苏联红军解放林口县
城。8月15日,林口县人民同全国人民一道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
据不完全统计,抗日战争时期,东北抗日联军各军在林口县域歼灭日、伪军共 2 000余人,
缴获各种枪支千余枝、马 900余匹,满载军需物资的大车、爬犁百余辆张。为赢得抗日战争的
胜利,抗联战士在本县境内牺牲数百人。
解放战争时期,县域是人民军队的后方根据地。为肃清土匪巩固根据地,支援前线作战,
合江、牡丹江军区剿匪部队和三五九旅部队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下,在林口县域与接受国民党
委任的土匪武装张雨新、李华堂、谢文东、孙荣久、张德振、李开江、高永安等匪部展开了殊
死的斗争。
1945年9月至1946年2月,东北抗联干部战士随苏联红军进驻林口,积极组建地方人民武装
部队,收编地方其他武装,扩充实力,建立人民民主政权。由于国民党土匪武装力量猖獗一时,
人民武装力量遭受严重挫折。1945年底,林口县民主政府人员暂时撤离林口。
1946年2月下旬至4月初,人民军队集中兵力,联合剿匪。合江军区部队从攻打刁翎开始,
由北向东、向南进剿;牡丹江军区部队从攻打北甸子开始,由南向北进剿。两支部队在柳树河
子胜利会师,打通了牡佳铁路交通线,土匪武装败退深山,林口县民主政权再次建立。
1946年4月中旬至9月初,张雨新、李华堂等土匪武装乘苏军撤离回国、国民党正规军加紧
进攻四平等东北战略要地之机,重新占领刁翎、三道通一带。合江军区部队和三五九旅八团经
过二打刁翎和三打刁翎等多次战斗,将林口县域土匪主力消灭,使溃散残匪无力再纠集起来与
剿匪部队正面对抗。
1946年9月初至1948年5月,残匪化整为零,分散潜伏。合江、牡丹江军区和三五九旅部队
围追堵截匪首和残匪,不给敌人喘息机会,同时大力开展政治攻势,分化瓦解敌人,使许多匪
徒缴械投降。号称合江地区“四大旗杆”的谢文东、张雨新、李华堂和孙荣久等匪首纷纷落网。
其中谢、张、李 3人都是在林口县域被擒获的。1948年郎亚彬匪部及其他残匪被歼灭,林口县
域土匪被全部肃清。至此,人民军队在本县剿匪斗争中共歼灭土匪近万人,其中击毙 3 000余
人。为赢得剿匪斗争的胜利,人民子弟兵有数百人、苏联红军有数十人壮烈牺牲。
剿匪斗争的胜利,促进了全县农村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和建党、建政、建军工作的进行。
中共林口县委、县政府领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积极发展生产,支援前线。在各级党委和政府
宣传教育下,在党团员带动下,无数青壮年踊跃报名参军参战,许多人随部队开赴辽沈前线,
大力支援了全国解放战争。在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中,林口县有 4 980人参加了人民军队,
出动战勤民ZE4 000余人。在战争中,先后有502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有数百名外地同胞在林
口大地上流尽了最后一滴鲜血。历史不会忘记他们,人民不会忘记他们。
建国后,林口人民奋发图强,艰苦奋斗,努力生产,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家园,各
行各业涌现出许多先进模范人物。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各
条战线更涌现出一大批时代的弄潮儿。他们中有改革开放的带头人、科学技术的攻关者、生产
劳动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人物,他们和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一起谱写了林口县历史的新篇
章。
五
县域经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
在距今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县域就有了原始农业。隋唐时代,境内的靺鞨人发
展了农业;清末以后,县域土地大量开发,农业发展加快。但从农业历史发展的全过程上看,
在几千年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县域农业始终处于十分缓慢的发展状态中。至建国前,县域农业
仍是以弯钩犁杖老黄牛为生产力主要标志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建国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经过互助组、合作社、人
民公社,艰苦奋斗,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耕地逐年增加,水利设施不断完善,农业机械化水平
和生产技术不断提高。至1978年,县域农业获得较大发展。耕地总面积达 1 138 965亩,粮豆
薯总产16 007.6万公斤,平均亩产 162.5公斤,大牲畜存栏 43 019头匹,生猪 65 088头,羊
36 314只,农业总产值6 625.2万元,畜牧业产值742.5万元,分别比1949年增长22.3%、1.5倍、
1.3倍、1.03倍、1.4倍、29.2倍、1.7倍和52.2%。全县拥有耕作、排灌、收获、加工和运输等
农业机械总动力60 212马力,农机耕地、播种(包括插秧)、收割作业面积共 517 865亩,化肥
施用量6 991吨。而1949年,本县还没有农机具,种田也不施用化肥。
从全县人口增长和粮食增长角度看,建国后近30年,本县农业发展又是十分缓慢的、低水
平的。1978年全县粮豆薯总产仅比1949年增长1.5倍,而人口总数却比1949年增长3.9倍,粮豆
薯增长速度大大低于人口增长速度。这种情况使本县丰年可以粮食自给,一般年成必须靠吃国
家返销粮过日子。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人均生产粮豆薯899公斤,1978年人均生产545公斤;
1949年全县人均占有粮豆薯785公斤,1978年人均占有409公斤。劳动效率和人均占有粮食数量
分别下降了39.4%、47.9%。从农民人均收入增长角度看,建国后近30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增
长缓慢,始终徘徊在100元左右。1957年人均收入52.9元,1978年人均收入122.9元,22年人均
收入增加70元,只增长1.3倍,平均每年增加3.2元。造成这种落后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50年
代以后,农业生产关系变革频繁,平均主义分配制度严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以阶级斗
争为纲”导致政治运动长期地、不断地冲击农业生产;“以粮为纲”导致本县农业经济基本上
就是种植业经济,畜牧业、养殖业和乡镇企业等其他行业在农业经济中以副业形式存在,所占
比例很小。在这些因素制约下,本县农业经济只能处于落后的自然经济状态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停止使用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以阶级斗争为纲”、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等错误口号,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改革农业生产关系,取消“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分配制度,逐步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
行集体和农户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方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县委、县政府认
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1983年在全县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此后,不断强化
农业基础地位,组织调动各方面力量重视农业、支援农业、大办农业,为农业创造了一个“升
温”的大气候。正确处理先富、后富和共同富裕的关系,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与共
同富裕的目标统一起来,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之路。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使农业生产由自
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不断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逐步实现了以粮食生产
为主体,粮、牧、多、企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1991年,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行和完善贸工农一体
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营形式。努力建立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城乡统一、贸工农各方面共同
面向市场的大流通新体制,发挥整体效益和综合效益。同时在不断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改善农
业生产条件、保证和稳定粮食生产水平的前提下,再次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变“粮、多、
企”为“企、多、粮”结构,加大抓乡镇企业的力度,使乡镇企业成为开辟县域经济发展第二
战场的主力军。合理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通过积极推进科技、科教兴农战略措施的落实,不
断提高农业发展中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从而达到发展“两高一优” (产量高、
效益高、质量优)农业的目的。
1992年全县耕地总面积1 169 310亩,粮豆薯总产24 029万公斤,平均亩产231.5公斤,大
牲畜存栏87 925头匹,生猪100 930头,羊70 686只,农业总产值35 645万元,畜牧业产值6 898
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2.7%、50.1%、42.5%、1.O4倍、55.1%、94.7%、4.4倍、8.3倍;乡镇
企业总产值42 830万元,比1978年增长42倍。14年间全县农业经济获得了全面大发展,尤其是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获得重大发展,形成了工、商、运、建、服一起发展的新局面。
在农业生产条件方面,1992年,全县农机耕地、播种 (包括插秧)、收割作业面积达211.4
万亩,比1978年增长3.1倍;化肥施用量1.9万吨,比1978年增长1.7倍。
从本县人口增长和粮食增长之间的关系看,1992年全县粮豆薯总产和总人口数分别比1978
年增长50.1%、7.9%,粮豆薯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人口增长速度。1992年全县人均占有粮豆薯569
公斤,比1978年增长 39.1%。与六七十年代粮豆薯增长大大低于人口增长、人均占有粮豆薯比
50年代幅度下降的状况相比,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
从农民人均收入角度看,1979年人均收入104.1元,1985年 491.8元,7年间人均收入增加
387.7元,是1957—1978年22年人均收入增加额的5.5倍;平均每年增加55.4元,是1957—1978
年间年均增加额的17.3倍。1992年,全县农业人均收入828.2元,是1979年的 7.96倍,年均增
加51.7元。这同样是一个重大历史进步。
林口县工业开端也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当时,居住在境内的肃慎人用石头磨制刮削
器、石核、石磨棒、石镰等做工精细的石器,用黏土烧制各种褐色、黑色粗陶器皿。以后历代
相传,制陶、制砖、制瓦等行业都有所发展。但在数千年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古代手工业发展
缓慢,大都作为农业的一种副业存在。
清末,县域黑背发现金矿,采金业兴起。此后历经中华民国、伪满洲国直至建国前夕,县
域工业经过缓慢发展已有食用油、白酒、米面、粉条、豆腐、被服、皮革、木材等加工业和烧
制砖瓦、制陶、印刷、采金、采煤、机械修造等10余个行业。其中,少数为小型工厂,多数为
手工作坊,有些是由手艺人和散工临时组织起来,从事季节性经营。
1949年,全县有工业企业267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6家,职工平均人数 171人;个体手
工企业261家。工业总产值237.2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7%。全民所有制企业产值96.8万元,
占工业总产值的 40.8%。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本县着重发展全民所有制
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956年个体手工业企业210家、从业人员703人全部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组成49家手工业集体生产合作社,实行分散经营、统一管理、自负盈亏。主要行业有木器、铁
器、黑白铁加工、被服、皮革、土陶、粉条、豆腐等加工业。1957年本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增至15家,职工平均人数790人,产值413万元。其中,中央直属企业5家,县属企业 10家。按
行业可分为食品、饮料、机械修造、印刷、煤炭、建材和日用陶瓷等 7个行业。食品行业包括
油米加工、食品加工、制果、酱菜等7家企业。食品工业产值占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的65.8%,
居第一位;机械修造业产值占9%,居第二位。
1958年“大跃进”运动开始后,全县掀起“大炼钢铁”、“大办工业”热潮,先后办起全
民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718家。在“人民公社办工业”运动中,农村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
来,形成冶金、电力、煤炭、化学、机械、建材、皮革、造纸、文教用品等工业门类,共有社
队两级集体企业573家。1958—1960年,全县先后新办 14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新建企业大都从
事生产资料生产,分属于冶金、煤炭、石油、化工、机电、机械、建材、森工、陶瓷、针织、
缫丝等行业,全县工业发展侧重于重工业。此时期,由于绝大多数工厂土法上马,设备简陋,
技术落后,造成产品质次价高,缺乏销路。从1961年起,贯彻国家关于“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方针,对盲目上马效益差的企业采取果断措施,实行关、停、并、转。社队工业企业
仅保留部分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直接服务的工业企业,其他大部分关闭,小部分转交县手工
业科。1965年全县工业企业47家,职工平均人数2 159人;工业总产值796.4万元。其中全民所
有制工业企业17家,包括中直企业 4家、县属企业13家,分属食品、饮料、煤炭、建材、机械
修造等行业,职工平均人数1 467人,产值583.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30家,职工平均人
数692人,产值213万元。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社办工业企业仅剩 1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
食品工业产值269.4万元,占全民所有制企业产值的46.2%,居行业产值的第一位;机械修造业
产值111.1万元,占19%,居第二位。
1966年,毛泽东《五·七指示》发表,鼓励“农村创办些小工厂”。之后,从备战、备荒
角度出发,全县开始兴办吃、穿、用、打小而全的工业企业。70年代初,为加快实现农业机械
化,本县再次掀起办厂高潮。1970年新建工业企业60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29家,集体所有
制企业31家。全县工业企业增至89家,职工平均人数6 349人;工业总产值2 134.5万元,占工
农业总产值的 31.6%。此时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受政治运动冲击,工厂的各项规章制
度弛废,管理工作混乱,生产效率低下。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县工业生产形势逐步好转。1978年全县工业企业
发展到153家,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3家,集体所有制企业110家。按行业划分,冶金工业 4家,
煤炭工业17家,化学工业3家,机械工业37家,建材工业38家,森林工业6家,食品、饮料和烟
草工业18家,纺织、缝纫和皮革工业 19家,造纸及文教用品工业两家,其他工业9家。按企业
生产性质分,轻工业73家,重工业80家。工业职工平均人数14 270人,比1965年增长 5.6倍;
工业总产值5 048.9万元,比1970年增长1.4倍;占工农业总产值的43.2%,比1970年增长11.6%。
食品、饮料和烟草工业产值 1 306.5万元,机械工业产值1 039.4万元,建材工业产值967.4万
元,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25.9%、20.6%、19.2%,分居第一、二、三位。轻工业产值2 710.5万
元,重工业产值2 338.4万元,分别占工业总产值的53.7%和46.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提出拨乱反正,本县工业系统开始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
分子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各工厂普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贯彻
“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职工生产积极性提高,企业生产走上正轨,经济效益进
一步提高。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方针指导下,对工业企业松绑、放权,全县工业企业发展的
外部条件好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一起发展,重工业和轻工业
并驾齐驱。在调整工业内部结构过程中,本县认真调整产品方向,积极稳步发展能源工业,巩
固提高建材工业,努力扩大和办好轻纺工业,调整整顿机械工业;从指导思想上把立足点放在
发展轻工业和现有企业上,走挖潜、革新、改造的路子,改外延扩大再生产为内涵扩大再生产,
力求做到投资少,时间短,尽快提高生产能力。同时加强全县工业领导力量,认真抓企业整顿,
全面推行经济责任制、厂长负责制,加强企业管理;改以产定销为以销定产,变以生产为中心
为以经营为中心,使产品成本降低,质量提高,花色品种增多,提高了产品的竞争能力。全县
工业生产朝着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的方向健康发展。1985年全县城镇街道和乡及其以上工业企
业发展到211家,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44家(包括中央企业两家、省属企业两家、县属企业
40家),集体所有制企业167家。按行业划分,煤炭工业29家,建材工业51家,木材加工业23家,
金属制品业11家,机械工业16家,食品工业18家,饮料工业 11家,烟草工业两家,纺织工业3
家,其他工业47家;按企业生产性质分,轻工业 75家,重工业136家。工业产值10 326万元,
其中机械工业1 954万元,烟草工业1 681万元,建材工业1 442万元,分别占工业产值的18.9%、
16.3%、14%,分居第一、二、三位;轻工业产值4 710万元,重工业产值5 616万元,分别占工
业产值的45.6%和54.4%。全部职工平均人数21 188人,比1978年增长48.5%。
80年代后半期,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工业产品在市场上竞争日趋激烈。为发展
工业生产,本县大力开展横向经济联合,攀高结贵,与国家大企业、大专院校挂、靠、联,积
极引进技术、资金和人才,开发新产品,进行联合经营。通过横向联合增强了企业活力,使许
多企业在激烈竞争中求得了生存和发展。至1989年,共达成横向经济联合协议77项,引进资金
447万元,引进设备17台套,引进先进技术7项,交流人才10人。与此同时,本县根据上级有关
指示精神,在全县工业企业中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在一些企业中实行租赁制和股份合
作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1988年,全县工业企业根据各自不同情况全部落实了相应的承包经
营责任制,其中实行租赁制的15家、股份制的11家;对一些扭亏无望濒临破产的企业进行了兼
并或拍卖,其中兼并工业企业4家,拍卖1家。
90年代初,在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基础上,推行风险抵押金制。在工业企业内部实行风险
共担、利益共沾的经营管理机制;在部分企业实行“两保一挂” (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任
务、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 承包经营形式。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后,把企业和职工的命运
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调动了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生产的发展。随着工业
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本县按国家要求,加强企业内部配套改革。在
企业内部落实了企业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等制度改革。企业在劳动用工上实行
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和经营者之间实行双向选择;打破工人和干部界限,实行干部聘任制;
工资奖金分配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一些企业还探索了企业内部管理市场化的新模式,使企业
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经济关系纳入市场经济轨道,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建立现代化
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同时对私营经济的发展,采取积极鼓励、重点扶持、政策引导、加强管
理的方针,使之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好势头,对市场经济的建立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至1992年,
本县工业已经形成了以卷烟、石材、煤炭、水泥、制油、建材、电力、仪表和机械加工为骨干
的资源效益型地方工业体系。按工业门类划分,已有食品、饮料、烟草、印刷、纺织、造纸、
化工、医药、木材综合加工、陶瓷、建材、黄金、煤炭、冶金、电力和机械等16个主要工业门
类。全县工业企业发展到2 324家,比1978年增长14.2倍;工业总产值达 43 361万元,比1978
年增长7.6倍,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4.9%。在全部工业企业中,城镇街道和乡及其以上全部工业
企业176家,产值34 396万元,比1978年增长5.8倍,比1985年增长 2.3倍。其中乡属企业72家,
产值4 990万元,比1978年增长2.3倍,比1985 年增长1.7倍。按经济类型分,全民所有制企业
47家,产值24 522万元,比1978年增长8.5倍,比1985年增长2.8倍;集体所有制企业 129家,
产值9 874万元,比1978年增长3倍,比t985年增长 1.5倍。按企业生产性质分,轻工业61家,
产值19 129万元,比1978 年增长6.1倍,比1985年增长3.1倍;重工业115家,产值15 267万元,
比1978年增长5.5倍,比1985年增长1.7倍。按行业划分,烟草工业产值10 247万元,占全县工
业总产值的29.8%,居各行业之首。职工平均人数22 812人,比1985年增长 7.7%。此外,村办
工业企业 357家,产值 5 015万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 10.9%和 1.1倍;个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1 791家,产值3 950万元,分别比1990 年增长6.9%和20.6%。
县域商业在唐代渤海国时期即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而兴旺起来。此后,在漫长的历史
时期里,由于王朝更替,战乱频繁,古代商业几度兴衰。清初,朝廷推行封禁东北的政策,县
域很长时期几乎荒无人烟,商业断绝。清末光绪年间,解除封禁,放荒招垦,关内流民纷纷入
境,开荒占草,安家立业,县域商业随之重新发展起来。民国初期,刁翎、三道通、黑背、五
河林、关门嘴子(今朱家)等地已有小本经营的摊床和店铺。
沦陷时期,1936年铁路通车后,县域成为交通发达地区。日本商贾蜂拥而至,大肆掠夺境
内木材、农产品和山产品,同时大量倾销日货,县域商业呈现出殖民地经济所特有的畸型繁荣。
民族商业虽然也因交通的发达而兴起,但很快就受到日本和朝鲜商人的排挤。1940年以后,日
本侵略者出于侵略战争的需要实行“物价物资统制法”,对粮谷严格统制,生活必需品限量配
给。同时增加苛捐杂税,致使物资奇缺,物价猛涨,不少民族商业店铺相继倒闭,市场经济呈
现崩溃之势。
1945年 8月林口县解放后,城乡商业逐渐复苏。1947年县政府在扶持个体商业的同时,积
极发展社会主义商业,建立公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集体)商业,商业市场开始形成公营
商业、合作社集体商业和个体私营商业一起发展的新局面。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
改造后,个体小商小贩所剩无几,全县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集体商业为辅的商业格局。
60年代初,受自然灾害和左的思想的错误影响,商品紧缺,物价大幅度上涨,不少生活必
需品和农副产品凭票证定量供应,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大幅度下降。1961年,贯彻国家关于“调
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后,市场供应形势渐趋好转。至1966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
额终于超过1959年的水平。
“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商业市场上几乎形成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
局面。商品再度紧缺,供求矛盾突出,服务质量下降,凭票证供应的商品增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国家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引下,本县实行以国营商业为主体,积
极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经济的新政策,县域商业市场重新活跃起来。至1982年,全县国营、集
体和个体商饮服务业网点达1 252个,比1978年增长2.2倍。一个以国营商业为主、集体商业为
辅、个体私营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市场新体系逐步形成。
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国家商业经济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
国营商业面对多种经济成分商业的竞争,露出运行笨重、经营粗放、缺乏效率等弊端。至90年
代初,国营商业企业普遍陷入亏损经营的困境。供销合作社商业也处于和国营商业大体相同的
境遇。为了走出困境,1992年,在五林振兴商场和林口民族商场进行国合商业企业转换经营机
制试验。按着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将企业的“大架子”拆开,化整为零,
实行部组承包或柜台租赁,引进个体经营机制,采取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
亏和定费定税上缴的办法让职工放开经营。承租柜台的职工把“铁工资”装进档案袋,依法上
缴税费,剩下归自己。这样每个职工都当上了小老板,生意做活了。这一改革当年在全县推广。
这种把国合企业委托给职工个人经营,实行国有民营或公有民营的办法,实现了责权利的有机
结合,彻底解决了劳动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问题,极大地激发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解放了生产力, 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县域商业经济的发展。 1992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
31 225.5万元,比1978年增长3倍,比1985年增长1.4倍。
六
自解放以来,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关心人民生活,重
视城乡建设,积极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事业,经过40多年的努力奋斗,林口县
旧貌换新颜。
人民生活方面:解放后城乡人民生活条件逐步改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生活水
平迅速提高。1982年,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水平239元,1985年增至358元,增长 49.8%;1992年
达670元,比1985年增长87.2%。80年代后期以来,在饮食方面,白面、大米已经取代玉米面、
玉米
为主,毛料和绸缎服装的拥有量明显增加。在居住方面,草房明显减少,砖瓦房大量增加,县
城开始有部分居民住进暖气楼房,告别了旧的生活方式。室内家具开始现代、配套,老式炕琴、
对儿箱、三匣桌被组合式立柜、沙发、写字台取代。在县城,居民住宅,特别是楼房开始讲究
室内装修。在高档消费品方面,六七十年代的四大件——手表、缝纫机、收音机和自行车,已
被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和收录机所取代,成为居民追求的新四大件。
城乡建设方面:解放后,城乡建设沿袭原来格局自然发展。60—70年代,全县坯瓦、砖瓦
结构房屋大量增多,道路、供水、供电等方面状况明显改善。绝大多数村屯实现电灯照明,部
分村屯用上自来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迅速。县城文政街、邮电路、
向阳路和建华路经过改造拓宽,铺上沥青路面;站前大街西端铺上水泥路面。城区东西铁路道
口建起立交桥,交通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在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房屋建筑发展最为突出,
许多楼房拔地而起,一般3—6层,造型新颖,美观大方;有的楼房墙体用瓷砖贴面,更增添了
楼房的豪华气氛。1980—1992年,县城新建楼房 54栋,总建筑面积101 015平方米,是70年代
末的4.2倍;总投资3 882.4万元,是70年代以前楼房建设投资额的 7.7倍。1980年房产处成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有计划地改造旧房、建设商品楼向居民出售,从而开始了居民住宅楼房
化、集中供热化的进程。在农村,80年代以后,道路、房屋、供电、供水等方面状况也都有很
大改善。至1992年,全县形成了县乡、乡村和村村相连的公路交通网,汽车交通十分方便。乡
镇级村镇主要街道开始安装路灯,街道两旁公共建筑开始向楼房化方向发展。农民住房实现了
新建房屋砖瓦化,乡村供电基本消灭了停电现象,自来水入户率达 76%。城乡建设已经纳入严
格的计划轨道,按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科学地、有计划地进行。
科技方面:建国后,党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向科学、文化进军。全县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
建设,自觉参加各种文化、技术学习班,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科学试验活动,在城
乡普遍开展起来。“文化大革命”时期,本县科技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大批科技人员被下放劳
动改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
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科技工作重新活跃起来,科技队伍日益壮大。1978
—1992年,有 540项科技成果获县政府级奖励,其中28项科技成果获省厅局级以上奖励。WM—
0.1(X)型微型密炼机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 425号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技术
和 UQK防爆液位控制器技术、磁助型电接点压力表技术填补了省内空白。1992年,全县科技队
伍发展至9 998人,其中具有高、中、初级技术职称的6 671人(高级87人)。全县共有各级科技
协作组织428个,会员6 563人,并与全国许多大城市建立科技情报联系。80年代以来,新技术、
新设备和新工艺的引进与本县优秀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科学技术水平,推
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教育方面:1949年全县有小学202所,在校生14 575人,教师260人。50—60年代前期,本
县教育本着面向工农大众开门的方针,在发展小学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普通中学、农业中学、
中等专业和成人教育。至1965年,全县有小学229所,在校生40 600人,教职工1 250人;农业
中学26所,在校生2 600人,教职工103人;完全中学1所,在校生833人,教职工58人;初级中
学4所,在校生1 747人,教职工116人,半工(农)半读中学两所,在校生474人,教职工26人;
中等农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生120人,教职工11人。“文化大革命”时期,教育事业遭受严重
冲击。校舍遭到破坏,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严重损坏和散失。全县教师有 126人被揪
斗,其中3人致死;共210人被下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经过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
案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重新调动起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学校工作重点转到以教学为中心
上来。教育事业逐步恢复后,迅速发展,至1992年,已经形成从学前、小学、中学到中专:从
幼儿、少年、青年到成年,从普通教育、专业技术教育到成人教育的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
式的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及格率分别达到 86.2%、75.9%、90.6%;
高考升学率46%,被中专以上院校录取325人,首次突破三百大关。职业技术教育打破学校限制,
向普通中学发展。全县农村15—45周岁人口文盲率下降到 2.1%。全县有幼儿教育班228个,在
班幼儿7 182人,教职工283人;普通小学296所,在校生53 695人,教职工3 643人;普通中学
26所,在校生21 118人,教职工1 873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卫生学校)1所,在校生66人,教
职工13人;各类成人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学校200余所。
文化方面:解放后,本县书店、文化馆、图书室、俱乐部、评剧团、档案馆、广播站等机
构相继建立,文化事业获得全面发展。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艺方针指引下,涌现出
一批青年文学爱好者,他们以带着浓郁的乡土气息的文艺作品歌颂党领导人民群众所进行的社
会主义建设事业。“文化大革命”时期,全面否定17年文化事业成果,文化事业倍受摧残。中
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文化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文化事业获得新生。本县陆
续恢复或新建了各文化事业单位与专业艺术团体。群众文艺蓬勃发展,文化市场日益繁荣。其
中尤以电视事业发展最为迅速,1992年,本县电视事业初具规模,城乡居民可以收视中央电视
台一、二套节目,省电视台一套节目和县电视台自办的《林口新闻》等电视节目。
体育方面:解放后,县政府十分重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建立体育运动组织,开展群众
体育活动。“文化大革命”前期,体育运动受到严重冲击,各项比赛和专业训练中断。“文化
大革命”后期,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恢复,体育运动逐步开展起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
县体育事业迅速发展。以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为中心,城
乡群众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事业蓬勃发展起来。1992年,本县跨进
全省体育运动先进县行列。
卫生方面:自解放以来,本县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以预防为主”、
“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等方针,积极兴办医疗卫生保健事业,中西医事业发展较快。
1958年,全县各公社建起卫生院,各生产大队建起卫生所,形成县、公社和大队三级医疗网。
此后,医疗设备不断增加、更新,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日益提高,医疗分科逐步
科学化,免疫工作切实开展,传染病开始得到控制和减少,人民健康水平逐步提高。“文化大
革命”时期,全县农村大力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实行赤脚医生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
医疗条件,发展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但是县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因政治运动冲击受到很大影
响,一些骨干医务人员被动员下乡充实各地农村卫生院,造成县医院缺乏骨干医务人员,医疗
技术水平下降,一些疑难病症难以诊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本县1983年开始贯彻多渠道、
多层次办医疗方针,1984年出现全民、集体和个体共同办医疗事业的新局面。随之进行卫生行
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责、权、利相结合的领导管理责任制。至1992年,全县共有各类卫生医
疗机构403个,其中县直11个,乡镇31个,村屯288个,铁路、林业、煤矿等企业部门41个,个
体诊所32个;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由1949年的25人发展到1 980人,病床由1949年的 14张发展到
698张。多数乡镇卫生院购置了心电图机、B型超声仪、大型放射线 (X光)机等现代化诊治设备,
由过去只能诊治一般常见病,发展到可以进行下腹部手术和一些疑难病症治疗。县级医院发展
更快,设备齐全,高档次设备比80年代进一步更新。其中县人民医院成为全县医疗指导中心,
能够在普外、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脑外科、妇科、五官科等多个医疗专科开展高难度手
术,内科、儿科、传染科能进行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及常见病的治疗等工作。随着医疗卫生事业
的发展,天花、霍乱、白喉等疾病已在全县消除,脊髓灰质炎、麻疹、伤寒等疫病得到控制,
其他传染病的发病率也大大下降,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自解放以来,林口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齐心协力,艰苦奋斗,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现在,全县人民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团结一致,奋发图强,正为进一步建设繁荣、
富裕、文明、美丽的社会主义新林口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