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
1962年
1月11日至2月 7日 县委书记张毓增、县长许振才参加中共中央在北京举行的扩大工作会
议。
6月 县社两级供销社重新恢复为与国营商业并存的集体商业组织。
9月30日 林口县第一座永久性公路桥梁共和桥建成,全长 12.4米,为钢筋混凝土板梁桥。
10月 海林县建制恢复,林口县柴河、二道河子、三道河子3个公社划归海林县。
同月 组织全县党员和干部学习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公报,宣传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资
产阶级都将存在和企图复辟,并成为党内产生修正主义的根源。
12月10—12日 中共林口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287人,代表全县4 399名党员。
会议听取了第三届县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委员会。
年内 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商业系统合作商店和小组有所恢复,但网点、人员仍为数不多。
在粮食征购方面纠正了左倾错误,禁止征购“过头粮”,并实行完成定购任务后,多售余
粮奖售工业品的办法。粮食生产开始好转。
林口县中医院建立。
在全县农村确定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础的制度,以生产队为
基本核算单位,使组织生产和进行分配的单位统一起来。同时恢复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搞家
庭副业,并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技术高低,劳动质量好坏,民主评工记
分。这些政策,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得到一定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