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
1969年
5月1日 由全县各界群众组成的林口县钢铁厂建设队伍,历经 4个月的艰苦劳动,完成建
厂任务,建成13立方米、28立方米炼铁炉各1座,即日炼出第一炉铁水。
7月 改林口县公安军事管制小组为林口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
10月 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再次分开,供销合作社又逐步恢复民办性质。
12月 根据中苏边境紧张的形势,本县遵照上级指示精神将林口县武装委员会改为战备办
公室。
年内林口县仪表厂建成投产。
县委撤消各公社和各单位在楚山开办的采石场,组建林口县楚山石材公司,实行统一开采,
统一销售。
自然灾害严重,粮食歉收,一些地方又出现高估产、高征购等左的做法,但很快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