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气候区划 一、1981年农业气候区划
为合理进行作物品种布局,建立合理的耕作制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提高抗御自然
灾害能力,实现农作物稳产、高产,建立生态平衡的农业环境,1981年依据县域热量指标、降
水量、干燥指数、地形分布和自然灾害状况诸因素,将全县划分为3个农业气候区:
(一)牡丹江沿岸温和湿润洪涝农业气候区
位于牡丹江、乌斯浑河、五林河、亮子河等主要江河沿岸地区,海拔124—886米;包括莲
花、三道通、双丰、刁翎、建堂等公社全部及五星、五林各一部分大队,共有79个生产大队。
耕地面积327 820亩,以暗棕壤、沼泽土、草甸土为主,黑土层 30厘米以上,土质较好,肥力
较高。气候特点是:高于或等于10℃年有效活动积温2 500—2 600℃,80%积温保证率在2 300℃
以上。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日期在 4月初,稳定通过5—6℃日期在4月中旬,稳定通过10℃
日期在5月上旬(终日在9月下旬)。无霜期125—135天,生长期130—140天。秋季第一场枯霜在
9月末。年降水量540一570毫米,干燥度指数0.78。
该区温度较高,热量充足,无霜期长,降水充沛,水利资源丰富,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潜
力很大。农作物以中晚熟品种为宜,主栽作物为玉米、水稻、大豆、烤烟等。主要自然灾害是
春旱和夏季洪涝。
(二)丘陵漫岗温凉半湿润易旱农业气候区
位于县域中部、南部丘陵漫岗地带,海拔272—345米;包括林口镇、中兴、奎山、龙爪、
新城(今古城)、朱家、五林、五星等公社,共110个生产大队;耕地面积646 564亩。气候特点
是:高于或等于 10℃年有效活动积温2 400—2 500℃,80%积温保证率为2 200—2 300℃。日
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日期在4 月上旬末,稳定通过5—6℃日期在4月中旬或下旬,稳定通过10
℃日期在5月中旬(终日在9月下旬)。无霜期120—130天,生长期125—135天,秋季第一场枯霜
在9月中或下旬。年降水量500一550毫米,是全县少雨中心;干燥度指数0.82。
该区气候温凉,少雨易旱,无霜期较短;土壤以白浆土为主,肥力不足。农作物以中早熟
品种为宜,主栽作物为玉米、大豆、水稻、烤烟。主要自然灾害是春旱、伏旱、夏季低温和秋
季早霜。
(三)低山冷凉湿润霜冻农业气候区
位于县域北部、中部、南部山间地带,海拔210—969米;包括亚河、宝林、朱家、柳树、
新城、龙爪、莲花、三道通、五林等公社 68个生产大队;耕地面积332 658亩,土壤以沼泽土、
草甸土为主,肥力较高。气候特点是:高于或等于 10℃年有效活动积温2 300—2 400℃,80%
积温保证率为2 100—2 200℃。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日期在4月上旬末或中旬初,稳定通过
5—6℃日期在4月下旬,稳定通过10℃日期在5月中或下旬(终日 9月中旬)。无霜期110—120天,
生长期115—125天,秋季第一场枯霜在9月上或中旬。年降水量530—570毫米,干燥度指数0.73。
该区气候冷凉湿润,温度偏低,生长季节较短,无霜期短,雨量充沛,土壤肥沃。地温较
凉,化冻较慢。作物以早熟或早中熟品种为宜,主栽作物以大豆、小麦、马铃薯为主。主要自
然灾害是低温、早霜和内涝。
二、1990年农业气候区划
1990年根据林口气象站和林口林业局所属林场气象站、水文站雨量观测点等单位提供的气
象资料,依据农业气候鉴定指标及高于或等于 10℃活动积温间隔100℃划区的原则,结合县域
地形分布、温度、降水量和初终霜的变化特点,将原3个农业气候区重新划分为6个农业气候区。
第一积温区(2 500—2 600℃)
位于县域牡丹江、乌斯浑河、五林河两岸沟谷川地,处于全省第二积温区 (2 500—2 700℃)
下限。主要气候特点:高于或等于10℃年有效活动积温在2 500—2 600℃,平均2 500℃,80%
积温保证率为2 300℃;5月上旬末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日平均气温稳定结束10℃日期在
9月下旬,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1℃日期80%在5月上旬末结束。农作物生长期135—140天,无霜
期130—135天,终霜平均在5月上旬末结束,初霜平均出现在9月下旬。年平均降水量540—570
毫米。
该区共包括6个乡镇的45个村屯。(附表1—8)
林口县农业气候第一积温区村屯表
表1—8 单位:个
第二积温区(2 400—2 500℃)
位于县域北部、中部和西南部丘陵漫岗地带,处于全省第三积温区(2 300—2 500℃)上限。
主要气候特点:高于或等于10℃年有效活动积温在2 400—2 500℃,平均2 400℃,80%积温保
证率为2 200℃;5月中旬初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日平均气温稳定结束10℃日期在 9月中
旬末,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1℃日期80%在5月中旬初结束。农作物生长期 130—135天,无霜期
125—130天,终霜平均在5月中旬结束,初霜平均出现在9月中旬末。年平均降水量520—550毫
米。
该区在县域分布最广,共包括14个乡镇的109个村屯。(附表1—9)
林口县农业气候第二积温区村屯表
表1—9 单位:个
第三积温区(2 300—2 400℃)
位于县域北部、中部和西南部半山地带,处于全省第三积温区下限。主要气候特点:高于
或等于10℃年有效活动积温在2 300—2 400℃,平均2 300℃,80%积温保证率为2 100℃;5月
中旬中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日平均气温稳定结束10℃日期在 9月中旬末,最低气温低于
或等于1℃日期80%在5月中旬初结束。农作物生长期125—130 天,无霜期120—125天,终霜平
均在5月中旬结束,初霜平均出现在9月中旬末。年平均降水量530—560毫米。
该区共包括15个乡镇的70个村屯。(附表1—10)
林口县农业气候第三积温区村屯表
表1—10 单位:个
第四积温区(2 200—2 300℃)
位于县域北部、中部和西南部低山丘陵地带,处于全省第四积温区(2 100—2 300℃)上限。
主要气候特点:高于或等于10℃年有效活动积温在2 200—2 300℃,平均2 200℃,80%积温保
证率为2 000℃;5月中旬末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日平均气温稳定结束10℃日期在 9月中
旬初,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1℃日期80%在5月中旬结束,农作物生长期120—125天,无霜期115
—120天,终霜平均在5月中旬末结束,初霜平均出现在 9月中旬。年平均降水量540—570毫米。
该区共包括12个乡镇的37个村屯。(附表1—11)
林口县农业气候第四积温区村屯表
表1—11 单位:个
第五积温区(2 100—2 200℃)
位于县域中部、西南部山区,处于全省第四积温区下限。主要气候特点:高于或等于10℃
年有效活动积温在2 100—2 200℃,平均2 100℃,80%积温保证率为1 900℃;5月中旬末日平
均气温稳定通过10℃,日平均气温稳定结束1O℃日期在9月上旬末,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1℃日
期80%在5月中旬结束。农作物生长期110—120天,无霜期105—115天,终霜平均在 5月中旬末
结束,初霜平均出现在9月上旬末。年平均降水量540—570毫米。
该区包括6个乡镇的23个村屯。(附表1—12)
林口县农业气候第五积温区村屯表
表1—12 单位:个
第六积温区(2 000—2 100℃)
位于县域北部、东北部和东南部高寒林区,处于全省第五积温区 (1 900—2100℃)上限。
主要气候特点:高于或等于10℃年有效活动积温在2 000—2 100℃,平均2 000℃,80%积温保
证率为1 800℃;5月中旬末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日平均气温稳定结束10℃日期在 9月上
旬初,最低气温低于或等于1℃日期80%在 5月中旬末结束。农作物生长期105—110天,无霜期
100—105天,终霜平均在5月中旬末结束,初霜平均出现在9月上旬。年平均降水量540一570毫
米。
该区包括6个乡镇的8个村屯。(附表1—13、14、15,图1—3、4、5、6、7、8、9、10)
林口县农业气候第六积温区村屯表
表1一13 单位:个
林口县物候期与温度变化区域分布表
表1—14
林口县主要农作物发育时间表
表1—15
图1—3
图1—4
图1—5
图1—6
图1—7
图1—8
图1—9
图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