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隶属关系
第一节 隶属关系
县域夏、商、周、秦时为肃慎人居住地。此间,战国时期隶属燕国辽东郡;秦代隶属秦朝
辽东郡。
汉、晋时为肃慎后裔挹娄人居住地。此间,西汉时期隶属汉朝玄菟郡,东汉时期隶属汉朝
辽东郡,三国时期隶属魏国昌黎郡;西晋时北方进入十六国时期,县域为北燕属地。
北魏时,挹娄人后裔勿吉七部建国,与中原联系密切,县域属勿吉人拂涅部辖区。
隋代,勿吉改称靺鞨,县域为靺鞨人居住地。
唐代,靺鞨人的粟末部和黑水部受到唐王朝册封,县域大部分属黑水靺鞨都督府辖区,小
部分属粟末靺鞨渤海都督府辖区。 756年(唐肃宗至德元年),粟末靺鞨所建的渤海国征服黑水
靺鞨诸部,承袭唐朝制度在全国设5京、15府、62州、130余县。渤海国的版图达到“地方五千
里”,进入其历史上的全盛时期。县域为其独奏州郢州属地。
辽代,靺鞨族称女真,县域为辽王朝东京道辽阳府五国部之一越里吉(治所今依兰)直辖地。
金代,属上京路所辖的胡里改路(治所今依兰)辖区。
元代,县域为辽阳行中书省水达达路(治所今阿城)胡里改万户府(治所今依兰)辖治。
明代,县域初为建州女真部辖区;后建州部南迁,县域为海西女真和野人女真部辖区。1406
—1415年(明成祖永乐四至十三年),明朝在东北地区大量设卫加强统治。1409年(明永乐七年)
在东北设奴儿干都指挥使司,各卫统属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管辖。县域属法因河卫 (治所今五林
一带)、甫儿河卫(治所今五林一带)、乌赫林卫(治所今五林镇五河)、木忽刺河卫(治所五合林
——五河林一带)、乌斯浑卫(治所今古城镇乌斯浑)、葛穆河卫(治所不详)、萨尔布卫(治所不
详)、安河卫(治所今三道通乡五道河子一带)和窝集部、呼尔哈部、诺雷部分辖。
清代,女真人统一东北后改称满洲。1647年 (清顺治四年),设牛录章京驻防宁古塔(今宁
安)地区,县域归其所辖。1653年 (清顺治十年),升驻宁古塔镇守官为昂邦章京,县域辖于昂
邦章京。1662年(清康熙元年),升昂邦章京为将军,称宁古塔将军,县域辖于宁古塔将军。1757
年(清乾隆二十二年),改宁古塔将军为吉林将军(治所吉林乌拉,今吉林市),县域为吉林将军
属下的三姓(今依兰)副都统和宁古塔副都统分辖。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废将军制,置行
省,县域为吉林行省(治所今吉林市)属下的依兰府和宁安府分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地方行政沿袭清末旧制,分为省、道、府、州、厅、县 6级,县域为吉
林省东北路道(依兰道)依兰府和东南路道(延吉道)宁安府分辖。1913年废除道、府、厅、州等
行政区划制度,实行省、县制;1918年后县域为吉林省属下的依兰、密山、穆棱、方正、宁安
和勃利等县分别辖治。
东北沦陷时期,县域从1933年 4月开始属伪满吉林省公署辖。1934年10月11日,划归新成
立的伪满三江省(省会佳木斯)和滨江省(省会哈尔滨)分辖。1937年7月1日,伪满洲国设牡丹江
省(省会牡丹江),县域西南部隶属宁安县部分和东南部隶属穆棱县、密山县部分划归牡丹江省
辖。1939年6月1日,伪满洲国政府将“三江省勃利县、牡丹江省密山县及穆棱县区域之一部”
划出合一成立林口县,归伪满东安省(省会密山)辖。伪满林口县公署治所设在林口街 (今林口
镇东街)。1943年10月1日,林口县划归伪东满总省(省会牡丹江)辖。1945年 5月28日,归伪东
满省(省会牡丹江)辖。8月13日,日军战败撤走,伪满林口县公署垮台,林口县解放。
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 8月25日,国民党地方势力建立林口县国民政府。10月底,中国共
产党领导的三江人民自治军接管林口县国民政府,建立县民主政府。12月底,由于土匪猖獗,
县政府人员被迫撤离。1946年3月,合江军区剿匪部队进驻林口,再建县政府,隶属合江省(省
会佳木斯)。4月15日,绥宁省(省会牡丹江)正式成立,林口县隶属绥宁省。5月1日,牡丹江市
五河林地区(原宁安县第六区五河林保)与林口县合并为五林县,隶属绥宁省;林口县建制撤消。
10月 7日,绥宁省撤消;8日,东北各省(市)行政联合办事处行政委员会(简称东北政联,10月
16日改称东北政委会) 直属牡丹江专区建立。牡丹江专区在区划上属松江省,在行政上直属东
北政委会。五林县行政上隶属牡丹江专区,区划上属松江省。1947年1月1日,根据剿匪和解放
战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合江省政府根据东北政委会命令,从勃利县划出刁翎地区,设立刁翎县,
以建立巩固的后方根据地。2月,根据东北政委会命令,从五林县划出3个区恢复林口县建制,
政府机关设于林口,隶属合江省,由第一行政专员公署(勃利专署)领导;原五河林地区仍称五
林县,政府机关设于五林,隶属牡丹江专区。今林口县域进入刁翎、五林、林口三县并存时期。
8月18日,牡丹江专区与合江省东安专区合并成立牡丹江省 (省会牡丹江),林口县与五林县隶
属牡丹江省。同月,勃利专署撤消,刁翎县直属合江省政府领导。1948年7月9日,东北政委会
决定撤消牡丹江省,五林县划归松江省(省会哈尔滨)辖,林口县划归合江省辖。13日,牡丹江
省政府撤消,林口县政府隶属合江省政府领导。9月 20日,五林县与新海县合并为海林县,管
辖五林、新海两县全部区域。1949年1月6日,合江省根据东北政委会命令,撤消刁翎县建制,
所属区域并入林口县。4月25日,根据东北政委会命令,林口县政府改称林口县人民政府。5月
11日,根据东北政委会命令,合江省与松江省正式合并,称松江省(省会哈尔滨),林口县隶属
松江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4年3月16 日,林口县人民政府改称林口县人民委员会。8月1
日,松江省与黑龙江省正式合并,称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林口县归其所属。1956年 3月13
日,经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省设牡丹江专区,林口县隶属牡丹江专员公署;海林县撤消,所属
柴河等5个区划归林口县管辖。1962年 10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通知恢
复海林县,将林口县柴河等3个公社划归海林县辖。“文化大革命”时期,1967年6月19日,经
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林口县成立革命委员会,隶属牡丹江地区革命委员会。“文化大革命”结
束后,1980年9月23日,林口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1983年9月29日,实行市管县领导
体制,林口县划为牡丹江市辖县至今。